
2012 年中開始在小新工作,2015 申請PR,2016 成為PR。沒過幾個月,公司關門大吉。
2016年尾回大馬,基本上只抽了五個月的CPF。 2017年做了大概不到兩個月的工,收入大概是8~9萬新幣,不用交稅的(工作地點不在小新也不在大馬,聘請的也是外國公司)。
2018年,舊公司從新聘請我(小新關閉的公司,但在其他國家有分行),年薪大概5萬新幣,不用交稅,不用回公司,待在大馬,有工作時才需要出國工作,出國工作另外算。
2018年大概做了一個月的 工,總收入大概在8萬新幣左右。到現在沒回過小新,2021就是五年期限了,應該回去小新重新找工作嗎?還是放棄PR算了?
(各位下方留言下~)
看看網友怎說
小沖:我覺得沒有必要放棄 …
mannybong:最好在PR更新前一年半回去工作。應該會批你1年,1年後再給你5年
水手一月山:感覺樓主是…..一年做一個月年收入就有八萬
jjc2:如果可以保留就儘量爭取,試問市場有什麼投資是穩賺的你付20%有17%的回酬,你不會後悔的
vinchee1219:很令人羨慕,五萬年薪是呆在家等Job,一個月賺8萬,在這邊你不是第一也是前十了!
aiok3:有時候不是你放不放棄的問題, 而是ICA還要不要你的問題。看你目前對新加坡有什麼貢獻。給你PR是讓你吃喝拉撒工作生子全在這, 不是常年在外國。除非是新加坡公司外派你的。不然~你到期後可能renew 不到
小蜜蜂555:好奇樓主做那一行?
Note:樓主是做QC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