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訊)23歲女郎當大耳窿跑腿,9天內10次向欠債人單位潑漆,貼上欠債還錢的字條,還非法從事付款服務,成為因牴觸支付服務法令而被控的首人。
被告薇薇安(音譯)牴觸10項放貸人法令和一項支付服務法令。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5月13日至21日期間,和一男子前後10次對不同受害人的單位大門潑漆,還用紙寫下O$P$字條,貼在門上。
被告干案的地點包括後港、宏茂橋、淡濱尼和武吉巴督等地。

薇薇安不僅10次對欠債人單位潑漆,還涉嫌非法從事付款服務。(海峽時報)
控狀還指她在今年2月27至28日之間,作為中間人,使用個人銀行戶頭,協助他人進行銀行轉帳來購買比特幣,但被告當時並沒持有相關執照,牴觸支付服務法令。
在支付服務法令下,除非被豁免,任何人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生意都屬違法。
警方前天下午發出文告,指被告共進行了13起總額3350元(1萬令吉)的交易,如罪名成立,可被判罰款高達12萬5000元(37萬5000令吉),或監禁長達3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昨日承認10項牴觸放貸人法令的指控,但否認牴觸支付服務法令的指控,案件將於下月22日進入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