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新規:1月1日起個人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帳將受到監控

2018/12/25   •   2萬閱
了解新加坡居民在使用微信、支付寶等非銀行支付平台進行大額交易(超過5萬元人民幣)時需要上報的最新規定。本篇分析了央行新規背後的原因,以及對海外華人生活可能產生的影響,確保交易合規,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萬事通說

央行新規,2019年1月1日起,微信和支付寶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交易額超5萬元需要上報。

現在的電子付款方式越來越便捷,也大大方便了我們這些身在新加坡的中國同胞。無論是通過淘寶從國內網購,還是通過微信或支付寶付款轉帳,以悄然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

前段時間,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髮〔2018〕163號),根據央行這個通知,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下交易情況必須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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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出台的"微信和支付寶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交易額超5萬元需要上報"的新規,通心粉們有必要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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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該政策要求,明年1月1日起,涉及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下列交易情況要上報: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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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意味著,我們今後個人使用支付寶或微信交易額達到5萬元以上,轉帳數額達20萬元以上,都可能被列為大額可疑交易而被央行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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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銀行出台這一政策的初衷並不是為了限制大家的消費活動和牽制非銀第三方平台的發展。據相關數據,我國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額2018年預計達171萬億元,占所有銀行的網絡交易金額的約十分之一。

新政出台是央行為了完善對非銀第三方平台交易的監管,避免不法之徒鑽漏洞。此舉是為了打擊洗錢等金融犯罪活動,遏制恐怖活動等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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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海外,這個新政策對我們的影響還是不小的。萬事通身邊就有不少朋友,人民幣轉帳習慣用微信、支付寶,畢竟轉帳、驗證等流程要比銀行轉帳要簡單方便很多。看來,以後微信支付寶轉帳時得省著點了......

其實類似微信與支付寶支付的非銀第三方平台也已經在新加坡本地慢慢流行開來,在新加坡做計程車,可以使用支付寶還錢;甚至在外面吃飯,發現錢包里現金不夠,老闆說用微信支付也可以,感覺真是很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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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坡島的通心粉們,只要大家正當交易,沒有牽涉相關違法活動,就不會受該政策的太大影響。通心粉們對「銀行新規,微信,支付寶等交易5萬元以上需要上報」的新政策游什麼看法,歡迎戳「寫留言」評論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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