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新加坡簽證所需材料

護照:護照原件及護照照片頁複印件。護照有效期應在六個月以上(從入境日期開始計算),並至少有一張空白簽證頁。
2. Form 14A 簽證申請表格(原件):一份用英文填寫完整,並有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申請表格。
3. 彩色照片:二張(一張貼在表格上,另一張供掃描用)。照片應符合下列要求:兩寸,彩色,白底 的三個月內的近照;正面免冠(如按特殊宗教或風俗要求戴帽或配飾,帽子或配飾不得掩蓋申請者面部特徵)。
4. 中國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註:申請商務簽證者,只需複印件)
5. 申請簽證需提供其他材料如下:
a. 在職證明:申請人若為在職員工,必須提供由就職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信原件一份。證明信中需註明公司同意其休假,並詳細註明申請者在該公司任職時間、職務及工資。在職證明信必須列有公司及有關聯繫人的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信函必須加蓋公章。
申請人若無工作,則必須提供證明其個人經濟狀況的文件,如銀行存款證明 (原件及複印件)。銀行存款證明的金額沒有具體要求但銀行簽發日期必須是簽證申請遞交日期的1個月內。此證明應能夠如實的反映您的經濟能力。
b. 戶口簿:申請者戶口簿 (全本,每頁:原件及複印件) 。如為集體戶口,可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或在警察局辦理戶籍證明。
6. 若有必要,需要申請者提供其他材料,比如 V39A表格原件(介紹信)

重要注意事項
未填好的表格、材料不齊或不符合要求有可能導致拒簽或推遲受理。
簽證申請是否被批准,及批准的有效期限都由簽證官根據申請者個別情況決定。
申請者應在簽證批准後再購買機票。凡因提前購買機票而簽證未被批准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本館對此不負責任。
簽證的簽發日期一般是本館指定的單位/旅行社的申請日, 簽證一旦被簽發其有效期將不再變更。 申請者不應過早遞交申請材料。 若簽證已過期,申請者須重新遞交申請材料。申請者在領取簽證時,應仔細核對簽發日期及簽證有效期。建議申請者在出國前一至二周遞交申請, 或向本館指定的單位/旅行社查詢可遞交申請的日期。
簽證持有者並不一定可以入境新加坡。簽證持有人須符合入境規定方可准許入境,如有效護照,足夠的資金和往返機票(如需要)。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有權決定其是否可入境。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官員在簽證持有者入境時決定其停留天數。申請者應留意護照的入境章和批准的停留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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