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在女兒熟睡時強姦她,女兒事後馬上到警局報案。(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男子竟對熟睡的15歲親生女兒伸狼爪,女兒驚醒後不敢反抗,趁他事後洗澡時才到附近警局報案。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現年51歲的男子,事發時在當地一家公司當總經理,負責確保項目進度、向顧客收款,以及行銷談價等。
他面對6項控狀,昨早承認3項包括強姦、嚴重非禮、失信罪,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由於受害人是被告的親生女兒,法官諭令當地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揭露,受害人5歲時就與被告同住,印象中的被告常會因為家中大小事嚴厲對待她,不僅罵她,有時還失控,用藤條、衣架打她,甚至扯她的頭髮等。
2024年8月10日晚上,被告和15歲的女兒都在客廳,被告開始因家裡髒亂而對女兒開罵,還氣得把桌上的東西都掃到地上。
被告接著叫女兒回房,並拆掉家中監控器,隨之回房睡覺。案情沒有解釋被告為何拆掉所有監控器。
隔天早上,被告到女兒的房裡叫她,熟睡的女兒毫無反應,被子包裹全身,僅露出頭。
被告見女兒沒反應,走近拍拍她的肩膀,然後掀開被子,露出女兒的雙腿,一時「性起」的被告竟強姦女兒
被告完事後去洗澡,女兒趁機到附近的警局報案。
被告洗完澡後發現女兒不見,立即出門尋找,並在經過警局,看見女兒坐在裡面時,於是回家換衣服後再到警局。
被告當場被捕,還押至今。
辯稱:沒長期性侵 曾陪女兒走過低谷
被告也涉失信罪,謊稱公司系統出現問題,讓顧客把錢轉進自己公司的銀行戶頭。
調查揭露,被告擔任公司總經理時,曾在2022年12月到2023年6月談妥一單生意後,稱公司系統出現問題,讓顧客把錢轉進另一個銀行戶頭,而那個是被告以自己公司註冊的銀行戶頭。
顧客前後給了被告超過2萬元,被告稱本想歸還公司,但後來沒能力做到,只還了五千多元,還有近1萬8000元的數額未還。
控方指被告前科累累,曾因欺騙和非禮等罪行被判坐牢,直到2009年被判5年改造性監禁後才停止。
他說,被告背叛了親生女兒對他的信任,包括他失信公司的罪行,促請法官判他坐牢刑期在13年8個月到14年9個月,並為取代他本該面對的9到11鞭,多判他18到24個星期監刑。
辯方則說,被告承認自己是嚴父,有時有點過火,但他陪女兒走過人生低谷,且並沒有長期性侵女兒,懇求法官考慮13年5個月的監刑。案件展期至11月2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