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新加坡本地工作的24歲緬甸籍女傭替兩歲男童刷牙時轉身拿花灑,卻把牙刷留在他嘴裡,結果牙刷掉入男童喉嚨,導致他喉嚨哽塞和嘔血。

女傭Chi Nar Paw Tan在事後被告上法庭。她今天承認一項行為疏忽,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被判監八周。
法官下判時說,本案涉及脆弱的受害者,因此判刑原則是要發揮阻懾作用。但法庭也考慮到案件不涉及暴力,以及被告自願認罪。
由於刑期從去年12月28日算起,因此被告即日可以出獄。
此案的原告(31歲)是男童母親,而被告為這戶人家工作已有大約四年,主要負責家務和照顧原告三個年齡分別為兩歲、五歲和七歲的孩子。
男童嘔血
去年12月27日下午大約4時,被告在主人房廁所幫僱主兩歲的兒子洗澡時,也替他刷牙。她後來轉過身,背向男童拿花灑,卻把15公分長的牙刷留在男童嘴裡。
女傭接著聽見喊叫聲,轉頭髮現男童嘴裡露出一截牙刷,而且哭了起來,過後男童還作嘔,把血吐在地板上。
原告聽見兒子的哭聲和作嘔聲後走去廁所,發現他嘴巴流血。被告原本聲稱男童牙齒流血,但在原告的追問之下才說出牙刷卡在男童的喉嚨里,原告隨即立刻撥電叫救護車。
牙刷刷毛部分在食道中間
男童被送到陳篤生醫院意外與緊急部門之後,醫務員發現牙刷頭卡在喉嚨的後部。X光檢查則顯示,刷毛部分卡在食道中間。男童過後被轉送到竹腳婦幼醫院,由醫生用強力的鉗子取出牙刷。
男童事後留醫直到31日才出院。根據醫藥報告,男童的喉嚨和食道都被擦傷。
控方指被告嚴重疏忽,導致牙刷插入男童喉嚨,令男童飽受痛苦,而且面臨窒息風險。
被告則求情說,她把男童當成弟弟照顧,求法官輕判,並表示自己只想回家。
被告也指僱主的孩子曾把她打到嘴唇黑青。但控方指出,警方替被告錄口供時,被告稱僱主一家人對她很好,沒有虐待她。
被告當時也被提醒,如果覺的有必要,她可以報警。但被告說,她不想報案,只想儘早回家。

來源:8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