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顏怡安。(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國立大學一名前實驗室執行員因無力償還對2名朋友的欠債,決定與2人串謀,騙取國大超過33萬元(新幣,下同)的項目。東窗事發後,2名朋友各被判坐牢16個月又兩周。
《聯合早報》報道,同前國大職員合謀的是陳偉傑(34歲)和顏怡安(35歲)。他們各面對4項和7項控狀,包括欺騙和牴觸防止貪污法令。2人認罪後,昨天被判監。
欠下巨款的廖晉樂(34歲)案發時是國大高級二維材料中心的實驗室執行員,目前已不受聘於國大。他在3月認罪,被判坐牢20個月又兩周。
根據案情,廖晉樂2016年為了償還信用卡債,先後向這2名認識多年的朋友借錢。然而,借款的利息達20%,若過期不還,每日得付100元至200元滯納金。
廖晉樂後來為了應付婚禮和家中的裝修費,不僅再向2人借錢,還向多家合法借貸商貸款,導致債台高築,無力償還,結果萌生欺騙國大的念頭。
當時身為實驗室執行員的廖晉樂獲授權為採購項目尋找供應商。他在2017年建議顏怡安設立公司,並提交報價單申請國大的項目,他則確保顏怡安的公司順利得標,藉此抵消債務。

被告陳偉傑。(取自早報網)
顏怡安前後註冊3家公司和接手另一家公司,並以這4家公司的名義向國大提交虛假的報價單。為了掩人耳目,廖晉樂還擬寫報價單的內容,讓顏怡安複製使用,以便報價單看起來較正式。
調查顯示,顏怡安的公司在2017年至2020年間,共標得國大超過19萬元的項目。
至於當時是電工承包商的陳偉傑,因為遲遲討不回錢,也讓廖晉樂幫他的公司取得國大的項目,藉此抵債。
廖晉樂於是以同樣伎倆,在2019年協助陳偉傑提呈假報價單,獲得國大超過16萬元的項目。顏怡安估計從中獲利約4萬1155元;陳偉傑則賺了約8萬1232元,他在事發後歸還了2萬元。
贏必勝法律事務所的黃國彥律師代為求情時說,顏怡安已經歸還4萬1155元,而且一切都是廖晉樂的計謀,包括如何填寫報價單,因此顏怡安的罪責應比廖晉樂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