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經常會在電視劇或電影里看到爭奪家產的橋段,在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確實容易發生這種糾紛。立遺囑是財務規劃的一部分,遺囑是一份法律文件,讓您(遺囑人)闡明自己去世後要如何分配您的財產和資產。

無遺囑如何繼承遺產
在新加坡,如果死者沒有留下遺囑,那麼將會根據《無遺囑繼承法》中的規定對遺產進行分配,如果一個人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在新加坡去世,那麼將會被稱為「無遺囑死亡(intestate)」。在這種情況下,新加坡將根據《無遺囑條例》對遺產進行分配。
首先,資產自然被凍結,資產無法合法處理。資金不能從銀行帳戶中提取,財產不能出售,證券不能交易,提現。為了獲得遺產,最親近的親屬必須向法院申請遺產管理書。遺產被凍結的情況下,通常近親需要做遺囑認證(Grant of Probate):
死亡人若擁有HDB或私人房產,則近親必須申請遺囑認證,以轉讓或出售財產:
死亡人的銀行帳戶如果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那麼親屬必須申請遺囑認證,才能取錢;
死亡人若有保險賠付,保險公司會要求查看遺囑認證或遺產管理書,以便他們合法的支付給授權的人;
如果死亡人擁有股份或汽車,想要出售或轉讓股份或汽車,則需要遺囑認證證明。
其次,死亡人的近親必須申請授予遺產管理書。近親(通常是配偶或長子)應該指名一位遺囑認證律師,以求獲得遺產管理書,遺產管理書是由法院頒布的,指定由近親為財產的個人管理人的命令。個人管理人的首要任務是認領死亡人的所有的資產,還清債務,然後將其餘的財產分配給合法的受益人。如果死亡人有資產,則近親必須申請授予遺產管理書。如果沒有遺產管理書,則近親就不能把資產轉移給合法的受益人。
最後,近親必須依法分配財產。如果死亡人沒有在新加坡留下遺囑,財產的分配必須根據《無遺囑繼承法》進行。在償還死亡人留下的負債和繼承人的相關稅務之後,才能進一步分配和繼承死亡人擁有的包括銀行帳戶,證券,房產和其他資產。

為什麼要立遺囑?
如果您沒有設立遺囑,那麼在您去世後,您的資產將會按照新加坡的《無遺囑繼承法》分配,您的資產可能不會根據您的意願來繼承,而且您的繼承人要繼承您的財產可能會需要繁雜冗長的程序。那麼,提前設立遺囑還有哪些好處呢?
您有權利決定誰來繼承您的資產,您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分配;
遺囑的存在可以避免家庭成員之間發生糾紛甚至對簿公堂的情況;
遺囑的存在可以簡化處理遺產的法律程序,縮短申請遺產分配的時間及減少管理財產的費用;
如果您有孩子,您可以委託一位值得信賴的人來擔任監護人,並且在您去世之後照顧您的孩子。您還可以任命執行人,他將會確保您的繼承人獲得他們應得的資產

什麼是無效遺囑?
以下幾種情形均屬於無效遺囑:
如果遺囑已經設立,但是沒有經過法律認可,那麼將視為無效遺囑;
未滿21歲的人,所立下的遺囑時無效的;
未經律師起草的遺囑有可能會因為其內容不合法規而被視為無效遺囑。

有效遺囑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般來說,在準備遺囑時,必須要具備以下條件:
遺囑必須是書面的;
立遺囑的人必須要年滿21歲;
遺囑一旦準備好,立遺囑的人必須要在遺囑的底部簽字承諾;
準備好遺囑後,必須要有兩名證人在場,見證立遺囑的人在遺囑上簽字,見證人也必須要當著遺囑人的面在遺囑上簽名;
在場的兩名見證人不能是遺囑的受益人。
在新加坡立遺囑時需要注意的事項:
立遺囑不一定要找律師,也可以找遺囑規劃師;
根據新加坡法例,遺囑和公積金的提名將在這個人結婚後自動被撤銷。所以一個人結婚、離婚、再婚後,建議再重新做遺囑和公積金的提名;
公積金提名的受益人,和你保險單指定的受益人,將被不包括在遺囑中;
遺囑立下後,可以存放在遺囑註冊處(Wills Registry)。待您去世後,您的親屬或律師可以直接去遺囑註冊處查詢,然後提取遺囑去法庭認證;
立下遺囑後,您可以根據您的心意,隨時更改遺囑;
建議用英文書寫遺囑,因為法庭只接受英文遺囑並作為認證。如果你的遺囑不是英文,那你的遺囑執行人就得先找法定機構翻譯遺囑才能向法庭申請遺囑認證(probate)。

如何立遺囑?
1.了解立遺囑的手續
首先需要滿足前文提到的有效遺囑的要求。
2.列出所有資產和負債 列出您的所有資產,如銀行帳戶、房地產、車輛、珠寶、古董或其他貴重物品,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共同所有的銀行戶頭或者共同所有的房產不能夠納入在遺囑里;
列出您的所有負債,並說明在分配資產之前如何償還債務。
3.指定遺囑執行人
列出所有資產和負債後,下一步是考慮遺囑執行人,也就是執行遺囑的人,遺囑受益人也可以作為遺囑執行人。
4.決定受益人
委任遺囑執行人後,您應該考慮遺囑的受益人,遺囑受益人將會繼承你的財產,如果您的受益人年紀太小,那麼您還需要委託監護人。
5.與兩名證人簽名
最後,請確保您於兩名見證人在場的情況下在遺囑上簽名。
6.遺囑妥善保存
將遺囑保存在安全的地方,以降低被偷或損壞的風險。此外,您應該讓您的家人知道遺囑的下落。

如何確保遺囑執行?
遺囑是由遺囑執行人來執行。遺囑執行人可以是個人或者是專業的遺囑信託人。遺囑執行人負責申請遺囑認證和管理財產,解決死者的債務問題並根據遺囑把財產分配給受益人。
對遺囑的有效性有所懷疑的人可以對遺囑提出質疑,然後法庭可以宣判遺囑是完全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所以確保遺囑符合《遺囑法》的規定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一個人在死亡前沒有留下任何遺囑,他的財產會根據《無遺囑遺產繼承法令》的規定來分配。

新加坡遺囑認證程序
通常情況下,該過程可在1-2個月內完成。遺囑執行人應在遺囑人去世後儘快申請遺囑認證。
一、提交申請
遺囑執行人的律師需要提交:
原訴傳票(案卷搜查)、聲明、遺產管理誓詞;
死亡證明書的CTC或法院推定死者死亡的命令;
放棄書;
遺囑和附錄(如有)的CTC,包括經律師認證的翻譯(如有);
國外財產轉讓證書(用於重新密封國外財產轉讓證書);
共同管理人的同意書(如有);
繼承證書(針對穆斯林);
其他事項,如法院命令、外國法律宣誓書。
二、提供有關傳票、附表、擔保書的支持性宣誓書和OIT
支持性宣誓書(在提交作業系統後14天內提交);
補充宣誓書(如果附表未在支持性宣誓書中提交);
其他事項,如豁免保證人傳票、宣誓書、法院命令等(如果有弱勢受益人或高等法院的家事法庭案件)。
三、提取財產轉讓證書
請求提取財產轉讓證書;
遺產管理保證書;
要求提取重新密封的備忘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