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前先問一個問題:
一對準爸爸准媽媽懷著跟對新生寶貝的期待,媽媽熬過了孕期的大小反應,爸爸眼看著就要熬過了擔心。
但是在孕期22周時,肚子內的孩子被檢測出天生髮育不全,生下來或許就是個病秧子。

圖源:all singapore stuff
這時候,這對父母會做什麼選擇呢?大家會做什麼樣的選擇呢?
生,還是不生?
新加坡准媽媽懷孕坎坷
胎兒心臟缺陷、內臟異位
接下來要說的這段經歷,是發生在2016年新加坡的真實事件。
新加坡全職媽媽龐女士在42歲時診斷有孕。當時,她已經有一個3歲女兒。
龐女士一家對於這個新生命滿懷期待。可是巨大的驚喜之後,接踵而來的卻是令人更痛苦的掙扎。
龐女士懷孕5個半月時到醫院做產前檢查,跟以往不同,醫生要求二次掃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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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二次掃描結果,龐女士的胎兒診斷出發育異常、有生理缺陷:
① 胎兒患有先天性心臟畸形:
常人的主動脈跟肺動脈連接的是左右心室,但龐女士腹中胎兒雙脈都接在右心室,變成右心室雙出口。
此外,胎兒的肺動脈瓣狹窄,會阻塞心臟到肺部的血流。
② 胎兒的胸腔跟腹部器官跟常人的位置相反:
龐女士這一胎的身體發育問題極其罕見,據本地醫生描述可能10000人當中才會出現1個。

一般人內臟位置 胎兒的內臟位置跟常人相反,實際器官功能仍存在,一般不會對健康造成影響。 「如果內臟異位,心臟位置也跟著變(位於右側),那麼異位問題對於人體不成影響。
但如果心臟正常在左,胎兒患有心臟缺陷的可能性就較高。」
胎兒發育異常的消息對於父母來說無疑是痛擊。
根據醫生的診斷結果,龐女士的家庭將面臨伴隨孩子出生而出現的一系列問題:
· 孩子一出生就要做大型手術來修復身體缺陷 · 孩子出生後可能每10年要動一次手術
· 孩子出生後可能需要全天候看護
上述這些必然發生以及可能會發生的情況,壓在龐女士一家的心頭。

龐女士寶寶的內臟位置 | 圖源:新明日報
旁觀人光是想像都覺得棘手與窒息,作為當事人的父母又會做什麼樣的選擇?
根據新加坡的規定,如果孕婦在孕期24周前診出胎兒有生理缺陷,是可以決定終止妊娠的。
而龐女士這時有孕22周。所以留給她抉擇的時間並不多,僅存不到2周。
據她本人描述,這兩周是她人生中最灰暗的時期,這個孩子能要不能要,是否墮胎折磨著她。
留孩子,可能要面臨未知時間的精神及經濟負擔,手術費,醫藥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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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花更多精力在這個孩子身上,但龐女士跟她老公已有一女,要上班要照顧孩子跟家庭,能面面俱到嗎?
不留孩子,過不了內心這一關。不留等於剝奪一條生命的權利,更何況這還是身上的骨肉。
這當中的糾結掙扎一言難盡。
但最終龐女士決定生下這個命運多舛的孩子,這意味著她願意去承擔或與之而來的種種艱難。
2016年11月底,這個先天心臟畸形、內臟位置跟常人相反的胎兒出生,他的名字中有個「安」字,足以看出父母對他的期待,平安。


國大醫院ICU單人病房1晚 花費765新到1085新 小安(譯名)出生後就被送入國大醫院的加護病房,小小的人從出生起就要進行全方位且複雜的檢查。
在他1歲生日前15天的時候,他做了小小人生中的第一次心臟手術。
挺過了這些坎,小安之後的路就順了很多。如今6年過去,小安今年6歲,他的身體情況可以說整體不錯,但相比一般兒童還是會弱一些。
比如劇烈運動時需要短暫休息,跳躍多次對心臟造成負荷就會嘔吐等。另外也需每2年到醫院複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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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只要小安不做劇烈運動就沒事,跟普通從小孩差不多。所以龐女士一家也很感恩,慶幸還好當初沒有放棄這個小生命。
從結果來看,龐女士一家算是不幸中的幸運。
根據新加坡的人工流產法令,懷孕24周即6個月後禁止人工流產,除非孕婦面臨生命危險。 短期在新逗留不超過4個月
不能在新加坡做人工流產 最後附上有關人工流產的小貼士,在新加坡做人工流產雖然合法,但也有相應的條件規定。
1)在新加坡人工流產的對象需符合條件:
① 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的妻子; ② 在僱傭外籍勞工法令(第91A章)發行的工作準證的持有人或持有人妻子; ③ 在人工流產日前已在新加坡居住至少4個月的人

圖源:海峽時報
2)外國遊客不能在新加坡做人工流產手術
如果僅是在新加坡短期逗留(不超過4個月),持社交訪問准證/旅遊通行證的外國人不能在本地做人工流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