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聚會喝到斷片,一覺醒來換來的,卻是牢里五個星期的「宿醉」。
現年35歲的中國籍女子張某敏,日前因為醉酒後在Grab車上發酒瘋,不僅掌摑女司機、扯頭髮、摔手機,還在被警方控制時踢傷女警,被法官判處坐牢五周、罰款800元。

聚會喝三瓶干邑
醉到不省人事
事情發生在2024年12月5日晚上。張某敏當晚和十來個朋友在政府大廈一帶聚會,席間喝掉了整整三瓶干邑白蘭地。
到了凌晨1點多,她通過Grab叫車,要從卡佩芝大廈回後港惹蘭納翁的公寓。因為醉得太厲害,朋友們攙扶她上車後,才放心讓她獨自離開。
車子開到一半,她開始嘔吐、尖叫、哭喊,要司機馬上停車。司機耐心解釋公司政策——只能在指定地點下客。但當車抵達公寓後,事情徹底失控。她下車坐在草地上,司機則依照公司規定拍照留證,因為后座被嘔吐物弄髒。沒想到,這一幕觸發了她的怒點。
掌摑、扯頭髮、摔手機
女警到場也被踢傷
「你為什麼拍照!」該女子衝過去質問,還把車內的糖果盒、搓手液全丟在地上。司機上前勸她冷靜,結果被張某敏一巴掌打在臉上。司機報警後,她越發激動,連連掌摑、扯頭髮、把司機推倒在地。司機的右臂被抓傷、手部淤青、頭也疼。
警員在凌晨2點多趕到,試圖分別了解情況時,她又突然沖向坐在路邊的司機,又揮拳打她的手臂,全程被隨身攝像機拍下。連警察也被她踢傷——當一名女警試圖抓住她雙腿時,她瘋狂反抗,接連多腳踢中警員腹部。
警方費了近一個小時,才終於在凌晨3點55分將她制服。
法官裁決:醉酒不是藉口
法庭上,張某敏承認蓄意傷人及使用暴力阻止公務員執行職務兩項控狀。第三項違反酒類法令的罪名則交由法官納入判刑考量。
法官在宣判時指出,醉酒不是免罪的理由,「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喝酒本是放鬆,但放縱就可能變成災難。尤其在公共場合或搭車回家時,司機只是盡責工作,不該成為發泄的對象。要知道在新加坡,襲擊司機或公務員都屬於嚴重罪行。
看看過去的案例就明白了:
2016年,45歲德國男子約亨醉酒打德士司機,坐牢兩周。
同年,本地43歲女子打鄰居、踢孕婦、襲警,被判五年監禁。
2019年,27歲英國男子Patraic Fionnbharr Walsh-Kavanagh因爆粗口、動粗,被罰款1萬零800新元。
2020年,60歲本地男子Sanjay Amreetpal Singh Mohd擾亂醫院秩序,入獄四個月。
2024年,新加坡35歲孕婦打人襲警,坐牢八個月。
醉一晚,坐五周牢,這樣的代價,值得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