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84名女子和15名男子因涉嫌賣淫被新加坡警方逮捕,還有3人正協助調查。(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刑事偵查局和當地7大警署在全島展開15天的掃黃行動,共有99人被逮捕,3人正在協助調查。
《聯合早報》報導,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該國刑事偵查局和7大警署警員1月4日至18日在全島展開掃黃行動,突擊55個不同場所,包括按摩院、美容院、酒店和住家。
有84名女子和15名男子因涉嫌賣淫被警方逮捕,他們的年齡介於18歲至49歲。
此外,介於56歲至84歲的1男2女正協助警方調查。
警方沒有在文告中透露這些人的國籍。
新加坡警方指出,上述102人因涉嫌牴觸婦女憲章和雇用外來人力法令被調查,當中有15人被指教唆賣淫。
執法人員也在行動中繳獲多種物品,包括超過2萬7000元的現金和1輛汽車。
一名44歲男子已在1月9日在牴觸婦女憲章的罪名下被控上法庭,另一名23歲男子則在1月10日被控,他被指欺騙房東自己是一個場所的正當租客,但這個場所其實被用來經營無照按摩院。
針對其他人的調查正在進行。
根據新加坡婦女憲章,涉及使用與新加坡有關聯的遠程通訊服務,讓女子在當地進行色情服務而牟利的人,罪成可判罰款最高10萬元,坐牢長達5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判罰款最高15萬元,坐牢長達7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涉嫌靠他人賣淫為生者,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7年和罰款最高10萬元。重犯者可判坐牢長達10年和罰款最高15萬元。
任何人向業主租房,但無意居住並事後將鑰匙交給他人以賺取費用,可在欺詐罪下被控。若罪成,將面臨最長10年的監禁和罰款。
任何單位的業主或業主代理人,若明知租戶進行色情活動,卻依然出租單位,也將會在婦女憲章下被提控。罪成者可被判最高監禁5年或罰款10萬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