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入境獅城前,通過非法兌換商把令吉換成新元,打算到當地賭場賭博。(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當大耳窿和非法下注集團的「中層管理」,56歲馬來西亞男子日前把近40萬元酬勞裝在後車廂,和老友越堤到新加坡打算去賭場搏殺,結果在當地關卡被攔下,警方從他手機圖庫中起獲犯罪證據。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鍾銀英承認兩項牴觸新加坡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的罪行,3月27日被判坐牢10個月又3天。
根據案情,被告2025年5月23日下午3時,和結認20年的友人黃國勇(52歲),從新加坡大士關卡開車入境獅城。
當局人員當時在後車廂發現一個裝有近40萬元現金的背包。
當局人員問話時,發現被告的手機有手寫收債條,以及非法下注馬票和賭馬的照片,因此進一步質問他,揭發被告在馬來西亞當大耳窿跑腿,也為非法收馬票和賽馬賭注的集團工作,而車上的現金都是他從中賺取的酬勞。
被告入境獅城前,通過非法兌換商把令吉換成新元,打算把錢帶到新加坡聖淘沙名勝世界賭場賭博,豈料在當地關卡被截停。
被告當時管理非法4D投注團伙中的至少其他5名成員,也管理WhatsApp聊天群,其他成員會在群里彙報收到的投注金額和已支付的獎金,被告負責監控和匯總這些信息。
被告知道自己是犯罪團伙的中層管理人員,也是「替死鬼」,好讓犯罪團伙的頭目免於刑事責任。
黃國勇在被告遭逮捕後,也在新加坡非法放貸、非法經營馬票賭博團伙、持有犯罪所得的罪名下,被當地商業事務局調查。
不過,他在護照被扣押的情況下於2025年7月30日失聯,極可能已潛逃出境。(人名音譯)
當非法萬字票集團跑腿 被告六年賺6萬元佣金
該非法萬字票集團採用「1+3模式」運作。賭客可針對每期萬字票開彩的中獎號碼,對全部四位數字或最後三位數字進行投注。
被告因協助經營非法萬字票活動,可從中賺取賭客中獎金額的5%作為佣金。而在非法賽馬投注方面,被告每協助賭客下注一筆,即可獲得0.02令吉的佣金;若賭客在即將來臨的賽馬賽事中進行大額投注,被告還有權協商更高比例的佣金。
單憑擔任非法萬字票集團跑腿一職,被告在過去六年里就賺取了高達18萬令吉(約6萬新元) 的佣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