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
一名泰拳教練幫同事按摩時,扭轉了對方的頸項兩下,豈料卻導致對方頸椎間盤出現問題令他15%永久傷殘,被判罰款3000元。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32歲被告Ng Jian Ye Eugene承認一項因危及人身安全的行為而導致他人嚴重傷害的控狀,前天(27日)在國家法院被判罰款。
案情顯示,31歲的受害者在2022年11月11日在辦公室用耳機同客戶通話時,被告從背後靠近受害者,將一隻手放在受害者的頭頂,另一隻手則放在他的下巴,然後扭動了對方的頸項,分別向順時針和逆時針的方向各扭一次。
辯方律師指出,被告在案發前曾多次應受害者的要求為他按摩,並稱在案發當天也是以「常規方式」進行按摩。
當時,受害者正在打電話,被告見他沒有做出任何反應,於是便離開。
不過,受害者打完電話後,開始感覺頸項不適,當天傍晚便到診所求醫,並且被診斷為頸項扭傷,獲准休五天病假。
五天後,受害者還是感到頸部疼痛,並被轉診接受磁共振(MRI)檢查,結果顯示他的椎間盤有多處含水量減少。
受害者在2022年11月24日諮詢了一名骨科醫生,醫生診斷他為頸椎扭傷或拉傷。醫生也認為受害者沒有先天性疾病,於是給了他住院假至2024年1月25日的。
受害者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門通報此事,公司決定將這起意外當作工傷,這樣一來受害者可能獲得人力部賠償治療費用。
不過,公司卻對受害者的永久性殘疾評估提出異議。經人力部轉介到工傷賠償委員會,該委員會在2023年9月發布的最終評估顯示,受害者的情況為15%的永久傷殘。受害者隨後在同年12月8日報警。
辯方律師在庭上求情時透露,被告曾代表新加坡參加武術比賽,並從他的教練那裡學會了運動按摩,加上他自己也是一名泰拳教練,經常會幫朋友和同事按摩。
「這些按摩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他的同事和朋友消除疼痛、酸痛和肌肉酸痛。」
不過,控方律師認為,儘管被告曾為同事或其他認識的人按摩,但他仍然是一名未經培訓的按摩師,而且工作場所也不是進行正規按摩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