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禁止非監護父母將子女帶出新加坡。根據這項庭令,只有監護父母可以將孩子帶到海外,除非非監護父母獲得監護父母或法院的許可,可以將孩子帶到海外,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違反此禁令者有可能構成輕罪,被判以1000美金以下罰款或1年以下監禁。此條對於跨境婚姻的外籍配偶一方而言,如果自己不能在新加坡繼續生活,就可能將面臨與子女分開的不利局面。
4、兒童撫養費的金額
兒童撫養費的金額沒有具體的公式,一般來說,撫養費應包括醫療費、基本生活費和教育費。另外,它還必須滿足孩子們一直習慣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標準。
5、新加坡的未成年子女,指的是婚生子女而且年齡在21歲以下,撫養涉及的教育費用則進一步擴大到21歲以後的本科大學學習所需費用;中國規定的是,一般情況下父母對18周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超過18周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費義務的情況包括,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的教育,以及孩子非因主觀原因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相比而言,新加坡所規定的年齡範圍更寬。
關於離婚時子女的撫養權制度,中國的規定比較簡單、原則,而新加坡更為詳細、具體。

綜上所述,中國婚姻法對離婚賦予較大的自由,也更體現男女平等,注重夫妻雙方的協議及非訴的程序;而新加坡婚姻制度的職權主義色彩更濃,注重法院在處理離婚糾紛中的主導地位。對於涉外婚姻的離婚糾紛而言,當事人應通過對兩國離婚制度以及法院地的比較,從而選擇適用最能保護己方權益的處理方式。本文僅對離婚基本程序以及兩國法律的差異之處進行了列舉,實際訴訟過程中,需要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這是一個耗費精力財力的過程,當事人未必全能處理妥當,所以,最好是尋求律師的指導。
總之,希望大家珍惜當下,如果真的走到離婚這一步,儘量心平氣和的理智解決,對夫妻雙方和子女都將是一個相對好的結局。
最後,祝願每一個家庭都能和睦相處!每一位朋友都能幸福順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