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下個月1日起,新的父母共用產假(Shared Parental Leave)以及額外兩個星期的政府承擔薪資產假(Government-Paid Maternity Leave)將生效。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發表文告說,新措施實施後,符合條件的在職父母將能共享最多十個星期的帶薪假期。當局將分兩個階段落實這項政策,以便讓僱主有時間進行調整。
其中,下個月1日起迎來公民新生兒的在職父母,可以在新計劃下共用六個星期的產假。明年4月1日起出生的公民嬰孩,他們父母的共用產假將增到十個星期。
育有新加坡國籍新生兒的在職父母必須在孩子出生的12個月內用完父母共用產假,而這項新條例的默認安排是讓父母雙方平均分配假期,但他們可以根據家庭需要,靈活地進行分配,例如:母親申請五個星期,剩餘的一個星期由父親申請。
為了讓僱主有足夠的時間進行調整,有意申請父母共用產假的雇員必須提前通知僱主。僱主也可以通過網站核實雇員提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