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警和保安人員涉嫌將充公的春藥「私用」,甚至接受春藥攤販賄賂,四人被控上法庭。
貪污調查局(CPIB)星期五(11月3日)早上發文告指出,四名男子分別因涉嫌貪污和失信罪名,星期五早上被控上法庭,其中包括兩名策安保安機構(Certis Cisco)的輔警、一名保安人員和一名行賄的男子。
文告指出,去年6月至9月,當時是保安人員的被告哈菲祖丁(30歲)涉嫌把起獲的非法春藥占為己有,甚至拿來服用。這些春藥價值約106元。
哈菲祖丁星期五早上除了被控一項失信罪外,也被控一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罪名。
另外,當時是輔警的被告阿里斯(66歲)去年9月13日,同樣被指把起獲的非法春藥拿來服用,這些春藥價值約188元。
兩人星期五早上面控時都表示有意認罪,案展到下星期一(6日)。
失信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長15年監禁和罰款。 貪污調查局表示,我國絕不容忍貪污行為,任何人牴觸防止貪污法令,可被罰款高達10萬元,或被監禁長達五年,或兩者兼施。
當局將關注所有包括匿名的貪污投訴和舉報,公眾可通過官網舉報,也可電郵到[email protected],或撥打1800-376-0000。
春藥販涉行賄也被控
輔警和保安人員抓到春藥販,收賄後未採取行動。
馬國籍的被告蒂魯(30歲) 案發時是一名輔警,他牴觸兩項防止貪污法令控狀。
控狀顯示,他在去年5月至6月,涉嫌兩次和被告哈菲祖丁一同收賄140元,因此沒有對兜售春藥的陳梓雄(30歲)採取執法行動。
陳梓雄星期五早上也因觸犯一項防止貪污法令,被控上法庭。
另外,文告指出,蒂魯涉嫌去年7月三次向另一名春藥攤販陳棟樑(音譯)收賄共750元,沒有對他採取執法行動。
蒂魯和陳梓雄面控時都未表明是否有意認罪,並有意聘請律師,兩人的案件展期到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