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慧茹(譯音) (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婦女與同謀開至少4家色情按摩院,其中一妓女每天接客至少5人,一個半月就給了婦女6900新元佣金,婦女還跟另一妓女收「檢查費」,每一次檢查嫖客電話號碼確定真有其人,就收費5人民幣。
被告是46歲的新加坡婦女王慧茹,周四在新加坡國家法院承認7項牴觸婦女憲章法令的控狀,被判坐牢一年半,罰款7950新元。
案情顯示,被告與一名叫許永才(36歲)的男子在新加坡加富路、狄生路上段和茂德路開了3家色情美容院。
2021年1月至9月,被告聘有至少3名中國籍妓女,她們都是自願賣淫的。其中一名35歲的中國妓女透過朋友介紹,在2021年1月取得被告的聯絡方式。
被告透過微信表示,可為妓女申請工作準證,讓她在新加坡當兩年的美容師,實際上卻是讓她在新加坡賣淫,但要對方先付2萬人民幣的費用。
妓女同意接受這樣的安排,她在同年3月自費買機票到新加坡,在隔離後,於同月16日與被告見面。被告帶妓女到加富路的美容院賣淫。
被告告訴妓女,說她需支付共5100新元的費用,包括1000新元定金、1200新元網上廣告費、500新元住宿費以及2400新元的「入場費」。
由於妓女身上沒錢,這筆費用會從她的肉金扣除。依不同的性服務而定,妓女每次接客收費介於110新元至160新元間,當中的60新元是被告和共犯的佣金。
妓女在2021年3月16日至5月1日間,每天接待至少5名客人,約一個半月間,將6900新元的佣金交給被告。
另一名32歲的中國妓女在2021年7月18日飛到新加坡工作,被告除了向這名妓女收取相似的費用,還會向她徵收「檢查費」,每一次檢查嫖客電話號碼確定真有其人,就收費5人民幣。
妓女在2021年7月27日至9月7日間,共將600人民幣交給被告檢查顧客電話號碼。
除了和許永才合作,被告也和另兩女鍾婷(42歲、中國籍)和何玉晴(51歲,新加坡籍)在2021年4月,於馬里士他路一帶經營另一家色情按摩院。
為確保罪行不被揭發,被告在按摩院店外安裝電眼,指示妓女者將用過的保險套剪成小塊,丟進馬桶衝掉。
被告與鍾婷和何玉晴在按摩院店內外安裝電眼,並指示妓女在開門給顧客進入店內前,需檢查電眼畫面,確保外面沒有警察。
她們也指示妓女,說萬一被警察抓了,一定要否認自己賣淫,也要謊稱老闆是男的。妓女需將保險套藏在乳液瓶子裡,用過的保險套則要剪成小塊,丟進馬桶衝掉。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因丈夫過世,為養家活口才會犯罪。
律師表示,被告是初犯,在第一時間認罪,配合警方調查。
律師透露,被告丈夫在2018年過世,留下被告照顧14歲兒子,遠在中國的母親身體欠佳。被告身為單親媽媽,扛下養家的重擔,為了活口才會犯罪。
律師也說,被告沒有使用暴力,她雖透過微信恐嚇妓女,但只是空口說白話罷了,希望法官輕判。
涉案的鐘婷早前被判監7個月、罰款950新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