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律師因在申請執業時隱瞞自己曾因抄襲而受校方處罰,結果在宣誓成為律師一個月後被揭露。三司特別庭於8月6日批准總檢察署的申請,撤銷了女律師潘吉爾(譯音,Jill Phua)的執業資格,並諭令她在至少兩年半後才能重新申請成為律師,期間應深刻反省和改過自新。
潘吉爾畢業於新加坡管理大學楊邦孝法學院,2023年7月宣誓成為律師。然而,總檢察署在同年8月接到情報,揭露了潘吉爾在大學期間的抄襲行為。在校方調查中,潘吉爾被發現在其研究論文中抄襲了另一名學生的文章段落,違反了學術操守準則,並因此被給予零分處分。儘管如此,潘吉爾在申請律師執業資格時,並未披露這一不光彩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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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檢察署認為,潘吉爾的不誠實行為反映出她在人品和誠信方面存在嚴重問題,不適合擔任律師一職。總檢察署指出,法律職業要求高度的誠信和職業道德,潘吉爾的行為已經違背了這些基本原則。
潘吉爾在三司面前表達了對自己行為的後悔與慚愧,並表示將持續反省。然而,她目前正面臨失去律師工作的困境,為了謀生,不得不轉行做咖啡師。
三司在審理此案時,參考了另一名女律師莎習拉(Shahira Banu)的案例。莎習拉同樣因未披露抄襲行為而在申請成為律師後被撤銷執業資格,三司決定她在四年內不得重新申請執業。
這兩起案件凸顯了新加坡對法律職業誠信的嚴格要求,強調了法律從業者必須具備的高標準道德規範。在新加坡,法律的權威和效力得到了全社會的尊重和遵守,法治精神貫穿於社會各個層面,體現了國家對法律的重視和對違法行為的零容忍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