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律师因在申请执业时隐瞒自己曾因抄袭而受校方处罚,结果在宣誓成为律师一个月后被揭露。三司特别庭于8月6日批准总检察署的申请,撤销了女律师潘吉尔(译音,Jill Phua)的执业资格,并谕令她在至少两年半后才能重新申请成为律师,期间应深刻反省和改过自新。
潘吉尔毕业于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2023年7月宣誓成为律师。然而,总检察署在同年8月接到情报,揭露了潘吉尔在大学期间的抄袭行为。在校方调查中,潘吉尔被发现在其研究论文中抄袭了另一名学生的文章段落,违反了学术操守准则,并因此被给予零分处分。尽管如此,潘吉尔在申请律师执业资格时,并未披露这一不光彩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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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检察署认为,潘吉尔的不诚实行为反映出她在人品和诚信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适合担任律师一职。总检察署指出,法律职业要求高度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潘吉尔的行为已经违背了这些基本原则。
潘吉尔在三司面前表达了对自己行为的后悔与惭愧,并表示将持续反省。然而,她目前正面临失去律师工作的困境,为了谋生,不得不转行做咖啡师。
三司在审理此案时,参考了另一名女律师莎习拉(Shahira Banu)的案例。莎习拉同样因未披露抄袭行为而在申请成为律师后被撤销执业资格,三司决定她在四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执业。
这两起案件凸显了新加坡对法律职业诚信的严格要求,强调了法律从业者必须具备的高标准道德规范。在新加坡,法律的权威和效力得到了全社会的尊重和遵守,法治精神贯穿于社会各个层面,体现了国家对法律的重视和对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