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林俊業與同鄉合謀,偷走攤位400元。(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兩名在新加坡分別擔任水果檔助手,以及菜飯攤廚師兼收銀員的馬來西亞男子同流合污,通過買菜飯時找還過多餘款的方式,8次合作偷走攤位的400元,最後攤主報警抓人。
《新明日報》報道,案情顯示,菜飯攤廚師兼收銀員林俊業(29歲)面對兩項監守自盜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另一項判時納入考量後,判他入獄18天。
案情顯示,從2023年8月至2025年2月,被告在新加坡武吉巴督11街第155座組屋樓下的菜飯攤,當廚師兼收銀員,並負責接收顧客的付款。
2025年1月,被告與隔壁組屋樓下一間水果店的攤位助手謝友華(40歲)合謀犯案。謝友華也是來自馬來西亞。
謝友華在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2月21日,分別8次到菜飯攤位消費,每次都購買一包飯,並遞交一張50元鈔票付款。
在兩人共謀下,被告把50元鈔票放入收銀機,並從中拿出5張10元鈔票,以及一張50元鈔票給對方,佯裝成「找錢」。
其中,50元鈔票藏在10元鈔票下方,以掩飾每次的盜竊行為。
完成每場「交易」後,被告會找謝友華,從他手上拿走5張10元鈔票。在這8次犯案中,被告獲得400元現金。
菜飯攤主去年2月22日發現被告的罪行,報警抓人。
被告當天被捕,並在隔天保釋在外;被告隨後歸還攤主400元。
謝友華早前已被控,並被定罪。(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