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盧金髮與他人串謀向18名客工收取逾11萬新元的回扣,作為更新工作準證的條件。 (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一名公司董事與他人串謀,向18名外籍客工收取超過11萬元回扣,作為更新客工工作準證的條件,最終遭揭發。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盧金髮(譯音,68歲)面對18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六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被告最終被判罰款9萬元,及繳付4萬2000元罰金。
法官下判時指出,這些客工任由被告擺布,並處在會失去工作的陰影下。被告雖然沒有前科,但他多年前就已向客工收取回扣,因此不能被視為初犯。
案情顯示,被告事發時是一間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公司旗下包括一間清潔公司,該公司負責為市鎮理事會提供住宅清理和維修服務。
2015年,被告就參與收取回扣,當時一名在孟加拉的中介卡馬魯扎曼在安排孟加拉人到新加坡為該公司工作時,會向工人收取回扣當作酬勞。
其他涉及的同夥包括當時的公司主管林崇森(譯音),及卡馬魯扎曼的兩名親友卡比爾和羅貝爾。
卡馬魯扎曼會向林崇森提供客工名單,後者則將名單發給羅貝爾。羅貝爾隨之通知卡比爾,再由卡比爾向這些客工收取回扣,之後將款項給林崇森,由後者轉交被告。
根據法庭文件,2020年12月,被告與四名同夥串謀,向公司旗下的18名客工收取900元至7000元的回扣,作為協助他們更新工作準證的條件。五人一共向客工收取了11萬2400元。
新加坡人力部接獲有人涉嫌收取回扣後展開調查,並起獲2萬9350元贓款。被告至今也已向客工作出其餘8萬3050元的賠償。
控方指出,這些客工的月薪為380元,要交出7000元就得花上至少19個月的工資。被告剝削弱勢客工,向他們收取高額回扣,有必要給予阻嚇刑罰,促請法官判他罰款至少9萬6000元。
法庭文件顯示,林崇森早前被判罰款8萬4000元,卡比爾的案件還在審理,羅貝爾則已潛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