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15歲的少年為了賺取快錢,將自己的銀行帳戶出售給犯罪集團,累計接收了超過47萬元的贓款。據調查顯示,與該集團有關的犯罪嫌疑人近百人,涉及的銀行帳戶至少有170個。儘管警方已展開對該集團的全面調查,但至今尚未完成。
目前20歲的這名少年最近被帶上法庭,面臨包括公共滋擾、使用刑事武力阻礙公務員執行公務、欺騙和觸犯濫用電腦法令等五項指控。他承認其中三項,法官在下判時將餘下的指控一併考慮。
由於犯罪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被禁止報道他的姓名和個人信息。
根據案情,被告在2020年4月時,通過小學朋友介紹,加入一個賺快錢的計劃。加入者若把銀行戶頭交給他人使用,就能獲得現金。這些戶頭將作非法用途,例如進行違法的網上賭博。
控方表示,被告的小學同學向被告承諾,他每交出一個銀行戶頭,就能每月獲得200元。2020年5月17日,被告把自己的提款卡和網上銀行服務(Internet Banking)登入資料給了對方。
不久後,該小學同學說,若被告再到另一家銀行開戶頭並交出,他會每個月再給被告另外200元。
被告在同意的情況下,在5月18日前往另一家銀行分行開設了新的帳戶,並將該帳戶交給了一名年僅22歲的本地男子,名為廉偉俊。
據調查顯示,從5月17日至7月30日期間,一犯罪集團利用被告的帳戶成功接收了總額達47萬7000元的贓款,同時也轉出了47萬3000元。
調查揭示,共有98名嫌疑人參與協助這一犯罪集團,開設了總計170個銀行帳戶。對這個非法集團的調查目前仍在進行中。
控方庭上透露,被告有前科,他促請法官判被告入青年改造所。
被告求情時說,目前在修讀心理系專業文憑,日後有念大學的打算。他為自己的罪行表示抱歉。
被告的案件將展至2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