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法律體系中,婚內強姦曾長期存在豁免權,直至 2020 年這一不合理的規定被徹底廢除。
如今,這一法律變革有了標誌性的結果 —— 一名外籍男子因婚內強姦妻子,成為我國廢除婚內強姦豁免權後,首個被判刑的丈夫。

3 月 5 日,42 歲的被告在法庭上最終認罪,他共面臨九項控狀,涵蓋強姦、蓄意傷人以及非禮等嚴重罪行。
起初,被告堅決不認罪,在今年 1 月的高庭審訊中,他狡辯稱案發當天送妻子禮物遭拒,雙方發生口角,而後和好並在自願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
然而,戲劇性的轉折出現在審訊第二天,當控方完成對妻子的引證後,被告突然改變主意,選擇認罪。
這一轉變使得妻子得以避免接受辯方律師的盤問,也讓案件的走向迅速明朗。
案件回溯到 2020 年 11 月 8 日下午 2 時左右,被告與妻子同為外籍人士,當時在新加坡工作且分開居住,育有三名子女。
出於保護妻子的目的,高庭法官符曉平嚴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妻子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及具體案發地點。

案發當日早晨,被告約妻子在其居住的組屋底層見面,並送上準備好的禮物。但妻子拒絕接受,兩人隨即爆發激烈爭吵。
爭吵中,被告搶走妻子手機,扯下她脖子上的項鍊,還將妻子拉進電梯,對其臉頰掌摑,身體踢踹。
之後,兩人在電梯外遇到妻子的公司主管,在主管的勸解下,妻子同意前往被告住處,期望能化解矛盾。
被告騎電單車將妻子載至住所後,一進門便拉下鐵閘並上鎖,防止妻子逃脫。
緊接著,被告再次掌摑妻子,致使她跌倒,嘴巴流血。
隨後,被告拿起鐵棍,惡狠狠地恐嚇妻子:「你如果尖叫,我就用這東西把你打死。」
妻子因極度恐懼,只能按照被告指示脫光衣服。此時,被告才放下鐵棍,對妻子實施了強姦。

次日清晨,被告將妻子送回住處。
妻子一進屋,立刻請求室友幫忙報警,隨後前往醫院治療傷勢。
警方在一天後成功將被告逮捕。
控方在判刑陳詞中嚴肅指出,婚姻關係絕不能成為侵犯他人的藉口,被告的行為嚴重違背了婚姻誓約,更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
妻子不僅身體遭受重創,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痛苦。
被性侵犯後,妻子傷心欲絕,自責嫁錯人,經過長達八個月的時間才逐漸恢復正常生活。
最終,被告被判處坐牢 14 年三個月又八周,同時被鞭打 12 下。
這一判決彰顯了我國法律對婚內強姦行為的零容忍態度,也為社會各界敲響警鐘:任何形式的性侵犯,無論發生在何種關係中,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隨著這起案件的宣判,我國社會對婚內強姦問題的關注再度升溫,如何進一步防範此類犯罪、保護受害者權益,成為社會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