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逾10億元騙案 前董事加控企圖洗黑錢罪狀

資料照片:黃有志。(圖:TODAY/Ili Nadhirah Mansor)
涉及超過10億元投資騙案的前公司董事黃有志, 昨天(31日)被加控一項企圖洗黑錢罪狀,法官下令將他還押一周,不得保釋。
庭上揭露,他可能還涉及更多意圖洗黑錢的事件,警方也在他的電子儀器上發現一些相關的通訊記錄,控方表示需要更多時間檢測這些儀器和進行調查。
涉及超過10億元投資騙案的前公司董事黃有志,昨天被控一項牴觸貪污、販毒、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23年10月,試圖從轉售一間店屋的交易中獲取50萬元,而那間店屋其實是他早前其他罪狀里的「贓物」,即他用贓款所購。
黃有志在2021年3月被控欺騙和進行欺詐交易,隨著他今天被加控後,他目前面對多達106項控狀。
他當時是Envy Asset Management(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EGT)的董事,涉嫌欺騙投資者投入約11億美元(約15億新元)參與鎳(nickel)貿易的投資計劃。公司向投資者承諾他們將獲得回報,平均每三個月能回報15%,但實際上公司沒有購買任何鎳。
黃有志加控後,法官下令將他還押一周進行調查,案件展期至2月7日再度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