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加強新加坡的反洗錢工作,所有在新加坡提供公司服務的公司,即使只服務于海外客戶,也必須在會計和公司控制局(ACRA)註冊為公司服務提供商。持有未更新或信息不正確的登記簿的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可能面臨最高25000新元的罰款。
總理辦公室部長兼財政和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Elaine Inrani周二在議會提交了《企業服務提供商法案》和《公司和有限合伙人(雜項修正案)法案》。
這兩項法案已經通過了三讀。英拉尼說:「去年,新加坡查獲了30億新元的洗錢案件,使洗錢問題最近成為公眾高度關注的話題。事件中獲得的細節已被納入法案,但我想強調的是,早在洗錢案件曝光之前,財政部和會計與公司控制局就一直在努力加強反洗錢鬥爭。」
根據《企業服務提供商法》,所有在新加坡從事企業服務的公司都必須在會計和公司控制委員會註冊為企業服務提供商,包括那些只為海外客戶服務的公司。目前,有近3000家當地商業服務提供商受會計和公司控制局監管,占該局所有註冊活動的70%。
該法案還擴大了註冊義務,包括提供國際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定義的某些會計服務的義務。該法案還對不合規的供應商和公司高管處以罰款。從2021年到今年6月,會計和公司控制局對41家商業服務提供商和註冊合格個人進行了制裁。在其中31起案件中,供應商或個人的登記被取消或暫停。
罰款將從2萬5000元提高到10萬元

對未能履行檢測和防止洗錢義務的供應商的罰款將從25000新元增加到100000新元。如果罪名成立,執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也可能面臨高達10萬新元的罰款。該法案還旨在解決濫用代理董事安排的問題。
Inrani女士表示,公司服務提供商幫助安排代理董事是合法的。「然而,這種安排容易被濫用,如果代理董事不履行其受託責任,可能會發生非法活動。」接下來,只有公司服務提供商安排的人才能擔任代理董事,違反者將被處以高達10000新元的罰款。
企業服務提供商還必須確保其代理董事是合適的,否則他們可能面臨高達10萬新元的罰款。
公司與有限責任合伙人法案 尋求兩方面修訂提高透明度

為了加強《公司服務提供商法》,《公司和有限合伙人(雜項修正案)法案》尋求兩項修正案,以提高公司和有限責任合夥企業的透明度。第一,提高公司登記的準確性。未能維護登記簿、更新或糾正錯誤信息的最高罰款將從5000新元增加到25000新元。
向會計和公司控制局提供有關登記簿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將構成刑事犯罪,最高罰款25000新元。該法案還要求公司和有限合伙人每年核實和更新有關公司控制人的信息。
其次,為了提高透明度,公司必須向會計和公司控制局提供其代理人的全部信息,例如其代理董事和股東的詳細信息,以及其被提名人的身份。 當局將披露代理董事和代理股東的身份,但不會披露被提名人的身份。
這兩項法案旨在加強該國的立法和監管框架,以防止那些希望濫用其公司和法律地位進行洗錢的人。
「這個問題不能僅靠個人利益相關者來解決,包括公司和公司服務提供商在內的每個人都必須在打擊金融犯罪方面儘自己的一份力量,保持高度透明,並履行其反洗錢責任。」
*部分段落或圖片轉自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