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名腳踏車騎士危險騎行,罔顧個人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圖:Facebook/ROADS.sg)
六名腳踏車騎士被控在烏節路一帶危險騎行,還拍攝了在車輛間穿梭和特技表演的視頻,前天(19日)就藐視騎行規則認罪。鑒於他們年紀尚輕,法庭下令提呈緩刑監視報告。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這些腳踏車騎士包括19歲的諾丁尼(Ahmad Noordinie Mohamed Noorshah)和伊爾凡(Muhammad Irfan Muhamad Noor),以及20歲的穆海迪(Muhaidy Marhady)和阿立尤(Muhammad Aliyul Qadry Mohamad Razak)。
根據《兒童和青少年法》,其餘兩名騎士的姓名不能公開,因為他們在犯案時只有 17 歲。
這起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10日晚上11點左右,警方接獲熱線舉報,指有一群腳踏車騎士在烏節路上危險騎行。
副檢察官Huo Jiongrui指出,他們當晚早些時候在武吉班讓地鐵站與其他三名身份不詳者會合,隨後沿著武吉知馬路、史蒂芬路、烏節路、老巴剎一直騎到裕廊,直到凌晨 4 點左右才散去。
在烏節路時,其中一名 17 歲少年把手從車把上拿開,拿著手機錄下了這群人的視頻。他把這段視頻發給了阿立尤,後者把它上載到 TikTok 。
根據視頻,諾丁尼兩次在騎車時抬起前輪離地,阿立尤雙手脫離車把,其中幾人在道路的第二和第三車道上騎車。
阿立尤和一名 17 歲的騎士在停靠的車輛之間騎行。後者當時拿著手機拍攝視頻。
視頻還拍到這些騎士在交通燈的黃格內停下的畫面。
阿立尤面對四項指控,是六人當中最多的。他就沒有遵守騎腳踏車秩序和罔顧他人安全、沒有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以及沒有為腳踏車安裝剎車器等控狀表示認罪。
拍攝視頻的 17 歲少年承認了所有三項指控。被控在車道上騎行時使用手機、沒有靠在最左邊的車道騎行,以及沒有秩序地騎腳踏車,罔顧他人安全。
其他人分別承認了兩項指控。他們都承認沒有靠道路左側騎車。
諾丁尼還就沒有按秩序騎車進行甩尾動作認罪。伊爾凡承認單手騎車。第二名 17 歲騎士就在第三車道騎車時超越了其他騎士表示認罪。穆海迪則承認沒有佩戴頭盔。
案件延展到明年1月9日下判。法官預計屆時把緩刑監視報告納入考量再進行判決。
沒有靠在最左邊車道騎行、沒遵守秩序騎腳踏車、沒有安裝剎車器,以及沒有佩戴適合的頭盔的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屢犯者將面臨雙倍的監禁和罰款。
而騎行時使用手機的罪名一旦成立,犯罪者可被判監禁最長六個月或罰款最高1000元,或兩者兼施。屢犯者處罰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