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慈善機構員工林家慶(Lim Kah Kheng,譯音)偽造證明、冒用慈善名義,四年內騙取 1 萬 2600 余名公眾逾 10 萬元捐款,因四項欺騙罪成被判入獄三年十個月。
12 月 9 日(星期二),新加坡文化、社區及青年部發文告宣布,慈善總監辦公室依據《1994 年慈善法令》第 37(1)條文,即日起永久禁止其參與任何慈善、公益籌款活動,以嚴懲這起濫用公眾善心的惡性詐騙案。

案情回顧:離職員工偽造身份搭建詐騙網絡
案情顯示,林家慶曾於 2019 年任職於慈善機構 「Nation of Love」,後以 「薪資過低」 為由離職。離職後,為應付個人開銷及償還高利貸債務,他動起了假借慈善名義詐騙的歪念。
他私自篡改前東家的機構證明函名稱,試圖申請成立一家名為 「A Nation of Love」 的公司(名稱與前東家高度相似),但因拖欠稅款,申請被當局駁回。不死心的他轉而找到一名女子,以每月支付 200 元為條件,委託對方代為註冊該公司,成功搭建起詐騙的 「幌子」。
憑藉偽造的機構證件、證明函,林家慶謊稱正在為自閉症兒童和年長者籌款,挨家挨戶上門募捐。為博取公眾信任,他會規範記錄捐款人的姓名、住址、捐款數額等信息,還會開具虛假髮票;甚至聘請員工,為他們配備偽造的工作證件和制服,指使員工參與上門募款,將詐騙網絡進一步擴大。
警方調查證實,2019 年至 2023 年期間,共有 1 萬 2600 余名民眾受騙,涉案金額高達 10 萬 6000 元,這些款項均被林家慶用於個人揮霍及還債。
判決與禁令:多重罪名成立,終身禁入慈善籌款
除已定罪的四項欺騙罪外,法庭在量刑時還綜合考量了另外八項欺騙罪和三項盜竊罪,最終判處其監禁三年十個月。慈善總監辦公室經調查確認,林家慶嚴重違背公眾信任,其行為已證明其不適合管理或參與任何慈善、公益相關的籌款活動。
為保障公眾利益、維護慈善行業公信力,慈善總監作出永久禁止其參與一切籌款活動的決定。
官方回應:零容忍打擊慈善詐騙,提醒公眾「三步法」防騙
慈善總監陳金淡(譯音)在聲明中強調,當局對濫用公眾信任、利用善心牟取私利的行為 「零容忍」,必將採取嚴厲行動予以打擊。
他同時向公眾發出重要提醒,捐款前務必遵循 「詢問、核實、捐贈」 三步法:向募款者詳細了解籌款機構背景、善款用途等信息;通過官方渠道核實募款活動的合法性;確認無誤後再進行捐贈,避免倉促捐款遭遇詐騙。
陳金淡表示,儘管新加坡絕大多數慈善募款活動均屬合法,但此類詐騙案的發生仍需敲響警鐘。公眾若對某一募款活動的合法性存疑,可選擇暫不捐款,並通過電郵 [email protected] 向相關部門舉報;若明確懷疑涉及詐騙,應立即報警,以便當局及時介入調查,減少更多人受害。
法律依據與行業警示:堅守誠信底線維護慈善公信力
根據《1994 年慈善法令》,未經許可擅自開展慈善募款活動,或通過虛假陳述騙取捐款,均屬違法行為,最高可面臨罰款或監禁;而慈善總監有權對嚴重違規者作出禁止參與籌款活動的處罰,該禁令涵蓋所有慈善、公益性質的資金募集行為,終身有效。
此次案件的判決與禁令,既彰顯了新加坡打擊慈善詐騙、保護公眾善心的堅定決心,也為慈善行業從業者敲響了合規警鐘,唯有堅守誠信底線,才能維護行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