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疾險應該關注哪些點?
1. 保額
保額,決定產生理賠的時候,可以拿到多少賠付金額. 由於重疾險的意義在於作為生病時的治療及生活費用補償,因此建議重疾產品配置的保額一般至少設定在年收入的3-5倍,對於非常注重規避這部分風險的人士,可以做到年收入的5-10倍以上.
2. 保障期限
一般分為定期和終身,在預算允許的情況下,建議配置終身. 年紀越大罹患重大疾病的機率越高,且年紀大時,身體情況不理想,保費較年輕時貴很多,此時再想購買重疾險,往往比較難,所以儘量讓自己終身都能夠有保障.
3. 賠付次數,是否分組,賠付間隔期以及賠付比例
重疾險有些產品是單次賠付,有些針對不同重疾多次賠付,多次賠付的時候通常會設置分組,不同疾病賠付金額比例會不同.
一般比較好的分組方式是將高發重疾分到不同的組別中,或是增加分組數量,從而增大多次賠付機率。但是,在多次賠付產品裡面每次賠付間隔期也是一個非常值得關注的因素,如果多次賠付等待期過長,例如2年-5年後,這樣的產品就需要斟酌是否值得購買.
4. 涵蓋的重疾的種類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聯合中國醫師協會在2007年頒布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和使用規範》,對常見高發的25種重疾進行了統一的定義,其中又有6種重疾屬於必保。所有保險公司在設計重疾險產品時,都必須遵照這一規範。
保險公司的理賠數據顯示:發病率最高的是惡性腫瘤,約占76%;心血管類疾病,約占12%;中風,約占4%。而這25種最高發的重大疾病就能占到保險理賠的95%以上。市面上大部分保險公司的重疾險都會覆蓋這最基本高發的25種疾病,很多保險公司把重疾種類加到100多種,很多都是添加的那另外少見的5%.因此100多種甚至200多種疾病保障範圍這樣的營銷說辭,值得客戶多多考量.
5.是否涵蓋輕症、中症?賠付比例和次數
除了上面提到的重症,很多重疾險還可以附帶保障中症和輕症。所謂「輕症」,顧名思義就是重症的早期症狀,發病時一般沒有達到重症的理賠標準。輕症目前保監會沒有給出具體的標準,由各家保險公司自己定義。比如早期發現的惡性腫瘤,其實就是原位癌,尚未發生轉移;輕微腦中風引起的腦出血、腦栓塞的情況,只是還未達到腦中風後遺症的程度。這些都算是輕症,且達到了合同規定理賠的標準.
而中症就是比輕症嚴重一些,又還沒有達到重疾嚴重程度的疾病。像是中度癱瘓、中度腦損傷等。比如三度燒傷面積占全身面積的10%或者是10%以上的歸為輕症範疇;三度燒傷面積在15%或者15%以上的歸為中症範疇;三度燒傷面積在20%或者20%以上的則歸為重疾範疇
這裡面不同的保險產品針對輕症、中症的賠付次數和比例也都不一樣。而輕症和中症的出現是為了降低重疾賠付的門檻,輕中症發病率會更高於重症,理賠也會更有效,因此涵蓋這項利益的重疾險產品,會保障更全面,更值得客戶考慮.
6.是否具有保費豁免功能
不同的重疾險,對於疾病理賠後期保費豁免的條款不一樣,且購買此項利益初期保費是否需要額外增加,值得關注.
7. 保費繳納期限
繳費期限可以根據客戶需求選擇,一般為10/15/20/25/30年等,時間越長,總保費越多;但是同保額情況下,單期保費會越便宜. 建議在年紀輕且預算允許下,儘量拉長繳費年限,一是充分利用通貨膨脹的效應來減少實際費用的支出,二是可以提高財務槓桿率,如果在交費期間出險,後面的保費是直接豁免掉的.
8. 服務:保險公司?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
其實重疾險一個很大需要考慮的因素是後續的服務,這個服務不僅是什麼公司,其實更重要的是跟你對接的人,這個人一般是保險代理人或者經紀人,這個人的專業靠譜程度往往決定了後續的理賠質量.
9. 保險費
市面上不同的產品,在條款類似的情況下,保費有可能相差30%-50%,在條款沒有本質性的差別下,多出的30%-50%的保險費真的是花的比較冤枉.
10.保額是否有變化?
有些保險公司會設置18歲之前2倍保額,有些會在70歲之前翻倍保額,這類的保險條款也都是非常有誠意的,從一定程度上可以去彌補通貨膨脹、貨幣貶值給保額帶來的損失.
11. 其他
一些重疾險還涉及到身故賠付保額還是保費;特定疾病的多次賠付條款;全殘保險利益等. 在重疾保障相同的情況下,這些也是十分值得考慮和注意的.
四、內地、新加坡、香港的重疾險產品結構對比
隨著信息交流越來越開放,很多國人不僅考慮在國內購買保險,也考慮在海外配置,那麼保險應該在國內買還是在境外買?
下面把市場認知度比較高的內地、香港、新加坡三個地方的重疾險產品對比如下,以供參考:
1. 中國內地重疾險
中國內地的保險公司近年在產品的功能、費率上有了很大的提升。現在比較主流的產品架構分為兩類,一類是一個主險身故人壽險附加各種疾病醫療意外附加險,代表產品是平安福這類,另一類就是主險把大部分的重疾相關的責任都包括在內,強調多次賠付,即重疾防癌險.
內地保監會規定的重疾種類是25種,目前比較常見產品重疾會列出有100多種,同時帶有幾種中症加輕症。目前很多產品都是可以做到重疾的多次賠付,按不同疾病賠付不同比例,保額共用. 一般會把重疾分成幾組,每組可以理賠1次。不同組別的重疾多次賠付通常會有間隔期。
2. 香港重疾險
典型的香港重疾險產品保障大概如下:早期重疾保障(輕症)、重疾保障、身故保障、帶分紅(英式或美式)、癌症的三次賠付、心臟病的二次賠付、中風的二次賠付,前10年或20年額外贈送35%或50%的重疾或身故保額。
香港的重疾險保險責任,沒有早期重疾(輕症)豁免!目前香港保誠的最新重疾險客戶發生輕症的話,可以豁免接下來一年的保費,而且最多只能申請三次.
3. 新加坡的重疾險
新加坡金管局規定重疾的種類,一共37種。相對於內地和香港追求重疾險產品功能的大而全,新加坡保險公司對於重疾險槓桿(保額)的追求更為迫切,他們通過各種方式想方設法要把保額做的高一些。讓客戶理賠的時候可以儘量多賠一點,讓保險可以真正的起到該有的作用,這一點是非常良心的.
一款典型的新加坡的重疾險通常包括以下的保險責任:重疾賠付、中期重疾、早期重疾賠付、帶分紅,身故賠付,全殘賠付,早中期疾病保費豁免. 新加坡保誠業內首創推出在特定年齡,如70歲之前,保額翻4倍賠付,使受保人真正可以享受到保險產品的經濟槓桿作用.
下圖是內地和新加坡官方規定的重疾的對比:

上圖中藍色字為大陸和新加坡保險同時承保重疾。紅色字為新加坡保險額外多出的保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