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4日訊)43歲獅城男子為了再次以互惠綠色通道(RGL)重新入境我國,竟以100令吉賄賂移民局執法官員,今午遭柔州反貪污委員會逮捕。
初步調查,嫌犯以100令吉賄賂移民局執法官員,以便他能不必依據互惠綠色通道條規,在獅城隔離14天,就能直接再重新入境大馬。
落網的獅城男子是一間私人公司董事,他於今午3時50分在柔州反貪污委員會辦公室被逮捕,並且協助此案調查。
柔州反貪污委員會主席阿茲米受詢時,證實此案,而此案將援引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17(b)條文進行調查,一旦罪成,將被罰款賄金5倍或1萬,視何者為高,以及監禁不超過20年。
據了解,互惠綠色通道用意是讓馬新兩國人民引用此管道跨境,以在兩國進行商業和官方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