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高等法院駁回了要求重審刑法第377A條的申請,相當於繼續維持這條反同性戀的法律。377A是英國殖民時期遺留的舊法,它將男性之間自願的性行為定為非法,違者面臨最高兩年徒刑。去年,三名新加坡LGBT活動家分別提出了三項申請,要求重審377A,但三項申請均被高院駁回。一名原告律師說,高院的決定「令人震驚」,不僅仍將同性行為定為犯罪,而且會在亞洲其他國家與地區產生有害的影響。原告之一Bryan Choong表示,他對高院的決定感到失望,他打算提出上訴。
3月30日,新加坡的高等法院就該國對男男同性性行為定罪的刑法第377A條是否違憲作出裁決,裁決駁回了分別由三位人士發起的挑戰377A法律的三個訴訟、維持了377A繼續有效。新加坡的刑法第377A條針對男男同性性行為定罪,包括成年男性之間在私密場合的相互自願的性行為,最重可判入獄2年。近些年來,377A法律一直受到訴訟挑戰,本次裁決中分別發起訴訟的三位人士認為,377A法律違背憲法,要求廢除這條法律,而高等法院的本次裁決同時駁回了這三個訴訟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