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的弟弟李顯揚宣布有意參選今年的總統選舉,但律師表示,早前法庭裁定他和他的妻子在司法程序中提供假證據,可能導致他不符合成為總統候選人的條件。
《8視界新聞網》報導,李顯揚前天(3日)接受彭博社訪問時透露,有意參選今年下半年舉行的新加坡總統選舉。
他在談到執政的人民行動黨時向彭博社表示,有意見認為,如果他參選,行動黨「將陷入嚴重困境並可能失敗」,而這取決於該黨選擇誰作為總統候選人代表。
「很多人來找我,他們真的希望我參選,這是我會考慮的事情。」
成為總統需要具備哪些資格?
根據新加坡憲法第19條規定,年紀45歲或以上的新加坡公民,並在提名日當天不是任何政黨黨員的人,才有資格獲選為新加坡總統。
由公共服務委員會主席和一名有資格擔任、或曾擔任最高法院法官的人等成員組成的總統選舉委員會,會確認候選人是否符合資格。
候選人還必須滿足委員會的要求,即自己「為人正直、有良好品格和聲譽」,才有資格當選。
律師在接受新傳媒英文網TODAY的訪問時指出,正是上述使李顯揚難以滿足成為總統候選人的要求。
三司特別庭和律師審裁庭在2020年裁定李顯揚夫婦誤導李先生簽署遺囑並撒謊。
新加坡國務資政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前天(2日)通過書面答覆議員詢問表示,李顯揚夫婦因為涉嫌在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先生遺囑的司法程序中提供假證據,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張志賢說,李顯揚夫婦原本答應出席警方的問話,但最後改變主意,並一直旅居海外。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系副教授陳慶文指出,在宣誓時撒謊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會損害一個人的聲譽,尤其是當他考慮競選高級職位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