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今年略微調高非有地住宅用地的發展費,從3月1日起平均上調0.3%,上調幅度顯著低於去年9月的10.9%。
根據國家發展部周一(2月28日)發布的文告,在118個區當中,只有六個區的發展費有所調高,上漲3%至15%,其餘116個區維持不變。漲幅最大的為基里瑪路(Guillemard Road)、蒙巴登路(Mountbatten Road)和舊機場路(Old Airport Road)一帶。
有地住宅用地的發展費漲幅較大,平均調高4.8%。所有區的發展費都調高,上調幅度介於1%至10%。
這一輪的發展費調整,商業用地兩年來首次上調,平均上調0.7%。118個區當中,有29個區的發展費上調3%,其他79個區的發展費與上輪相同。
發展費是由發展商支付給政府,用來填補土地使用密度和價值提高後的價差。它也反映了發展商的土地需求。
國家發展部每年調整發展費兩次,一次在3月1日,一次在9月1日。當局是在徵詢首席估價師的意見以及參考市場現狀後,制定最新的發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