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韓德隆私吞顧客的196萬9000新元,被判監禁7年。(新明日報檔案照)
(新加坡訊)銀行前主管私吞顧客196萬9000元(新幣,下同),被判監禁7年,獅城金管局發出15年禁令。
《新明日報》報道,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發出文告,指已向大華銀行(UOB)和華僑銀行(OCBC)的前代表韓德隆(譯音)發出為期15年的禁令。
韓德隆涉嫌違反信任、欺騙、偽造以及轉移和轉換其犯罪行為的利益。
禁令昨日起生效,韓德隆被禁止提供任何金融諮詢服務、參與管理任何金融諮詢公司、擔任董事或成為主要股東。
另外,在證券期貨法令下,他被禁在新加坡從事任何受監管活動,也不得參與管理、擔任董事或成為任何資本市場服務公司的主要股東。
文告指出,韓德隆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在大華銀行任職高級個人銀行員;在2016年3月至2017年1月間,則在華僑銀行任職客戶經理。
文告揭露,在2015年2月至2018年4月期間,韓德隆通過向客戶推銷虛假的定期存款和其他投資產品,欺騙了7名客戶,將客戶的196萬9000元轉入他的個人銀行帳戶。
他當時偽造了銀行文件,將騙取到的錢據為己有。
他曾將一部分騙到的錢轉帳給兄弟和前女友,以及用來償還其他受害人。
這些罪行發生在他受僱於大華銀行和華僑銀行期間,以及在他離開2家銀行之後。
韓德隆在2021年4月9日認罪,被法院裁定27項罪名成立,包括5項刑事失信罪、7項欺詐罪、1項意圖欺詐而偽造文件的罪名,以及14項轉移從犯罪行為中獲益的財產的罪名。
另外67項指控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韓德隆最終被判處7年監禁。
新加坡金管局表示,韓德隆的罪行讓當局相信他將不會以誠信提供財務諮詢服務。
當局指出,雖然韓德隆不再是新加坡的指定代表,但當局對他施予禁令,是為了維護新加坡金融業的誠信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