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Reggie Choo Beng Kwang(左)和Tan Wee Keong(右)。(圖:亞洲新聞台CNA/Mak Jia Kee)
因泄露有關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信息,建議前同事丟棄電子煙,妨礙司法公正,兩名前策安執法人員各被判坐牢一個星期。
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38歲的陳維強(Tan Wee Keong)承認泄露有關貪污調查局的調查信息,並建議前同事丟棄涉案物品,妨礙司法公正。
33歲的朱民光(Reggie Choo Beng Kwang)也對一項相同的控狀認罪。他同時也因為刪除和陳維強的WhatsApp通話紀錄,被控另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兩人皆於今天(17日)被判坐牢一周。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13名前策安保安機構(Certis)人員被指接收漏稅香煙、妨礙司法公正或持有電子煙等罪行,於今年1月被控上法庭。陳維強和朱民光就是其中的兩人。
他們是最後兩名被判刑的前策安執法人員。其餘涉案的人員已於7月10日被判處坐牢介於十天至兩年之間。
陳維強是策安保安機構輔警部隊里的一名助理執法主管,被派駐到衛生科學局的香煙管制部門(Tobacco Regulation Branch)。他目前已經不在策安保安機構任職。
朱民光同樣也是香煙管制部門的一名執法人員,他在2022年5月份辭職。
兩人於2018年成為朋友,陳維強大約是在2022年5月得知朱民光吸電子煙。
2022年7月26日,陳維強就派駐煙草管制部門的策安執法人員,及他們如何處理電子煙和走私香煙事宜,接受了貪污調查局的問話。
調查人員囑咐他不得與任何人談論調查事宜,陳維強也同意了。
不過陳維強卻在幾天後致電朱民光,透露自己被貪污調查局問話一事。
根據法庭文件,陳維強告訴朱民光,許多人已經因為持有電子煙而被逮捕,並表示他的名字曾經在問話中出現,建議他停止吸電子煙。他也建議朱民光最好將電子煙丟棄。
朱民光意識到自己可能也會被調查,並擔心這些物品會被發現,因此在2022年7月至8月之間,丟棄至少一支電子煙和三包煙彈。
副檢察官建議判處兩人監禁。他說,儘管他們的違法行為不算太嚴重,但有鑒於陳維強身為執法人員,卻試圖掩蓋另一名執法人員的行為,因此判處他們坐牢是恰當的。
陳維強的代表律師則請求法官判處他罰款介於5000元至7000元之間,或坐牢不超過一個星期。他指出,他的當事人並沒有濫用自己是策安執法人員的職務,從事違法行為。
朱民光則沒有委任辯護律師。他告訴法庭,自己選擇吸電子煙而非香煙是因為孩子的健康。
兩人最終被判處坐牢一個星期。
蓄意妨礙司法公正的最高刑罰為七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