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為砂拉越犯罪團伙充當中間人,協助申請工作準證並在新加坡開設銀行帳戶的男子,於周四(10月22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一個月。
這名名為 Ong Toon Nong 的 41 歲馬來西亞籍男子還被處以 6,000 新元(約 4,700 美元)的罰款。
該跨國犯罪團伙通過向馬來西亞人提供金錢誘惑,誘導他們在新加坡開設銀行帳戶,用於詐騙等非法活動。
由於這些「錢騾」需要工作準證才能進入新加坡並開設帳戶,Ong 於是促成了一筆交易:每成功申請一份工作準證,他就能從中賺取 200 新元。
他蓄意協助 27 名馬來西亞錢騾進入新加坡,並負責欺騙新加坡的 6 家銀行,以這些錢騾的名義共開設了 107 個銀行帳戶。
法庭文件顯示,Ong 在操作時清楚地知道這些銀行帳戶將被移交給犯罪團伙用於非法用途。
最終,這些帳戶中流轉的資金超過 184 萬新元,其中約 20,300 新元被追蹤到與詐騙舉報相關。
Ong 於 2024 年 8 月 29 日被捕。
他承認了包括違反《貪污、販毒及其他嚴重罪行(沒收利益)法》、《計算機濫用法》以及《僱傭外籍人力法》在內的 8 項指控,另有 34 項指控被法庭納入考慮。
目前,Ong 已就其判決提出上訴。
協助申請工作準證
2024 年 5 月左右,該團伙的一名成員告知 Ong,他正在尋找新加坡的公司來為馬來西亞人申請工作準證。
Ong 被告知,申請工作準證的唯一目的是為了讓馬來西亞人能夠進入新加坡開設銀行帳戶,而這些人根本沒有在新加坡工作的意圖。
這些帳戶將被用於在線賭場和網絡賭博等非法目的。
Ong 在該團伙成員與一名從事工作準證申請業務的新加坡人之間充當中間人。
另外兩人通過 Ong 進行溝通,傳遞的信息包括醫療文件、馬來西亞錢騾的護照照片,以及關於在哪些銀行開戶以及在帳戶「收穫」後如何取消工作準證的指令。
每成功申請一份工作準證,團伙成員會向 Ong 支付 1,800 新元,其中 1,600 新元會交給負責辦理申請的新加坡人。
Ong 參與這一安排是因為他看到了賺錢的機會。在加入該團伙的四個月里,他總共獲利 5,000 至 6,000 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