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幼兒園前女教師涉嫌粗暴對待學童,面對3項虐待兒童罪名,俯首認罪後,法官定下周四(13日)判刑。
案情顯示,35歲被告林敏(譯音,兀蘭坊馨樂園前女教師)在2023年6月強迫一名兩歲多的女孩躺下,並把水倒入她的口中。她的行為被另一名老師拍攝。
被告也在同一個月粗暴地將一名大約兩歲的男孩摁在地上,強迫他喝水,並曾抓住男童的額頭,將他的頭往後仰,然後給他喝水。
這兩名學童的父母都發現,孩子在事發後頻做噩夢,甚至害怕接近陌生人。
根據控狀,受害學童共有4名,年齡介於1歲到2歲。
被告事發後被馨樂園開除,並被禁止在學前教育領域工作。
被告的辯護律師為了求情時說,被告的行為並非出於惡意和殘忍。她知道幼童不可以缺水,但卻誤判情況而做了錯事。
被告共面對3項虐待兒童的控狀認罪,法官定下周四(13日)判刑,
下判時會把她面對的另外三項控狀一併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