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簽證 (Work Pass)
工作簽證是為在新加坡工作的外國籍人士辦理的。總共有3類:WP,SP,EP。
Work Permit (WP)
工作許可證 (WP) 通常頒發給無技能和擁有一部分技能的外籍工人。
工作許可證的有效期一般為2年,取決於工人護照、擔保金和工人僱傭期的有效期而定,兩者中以較短者為準。
工人只能為僱主工作並從事指定的職業。
Speical Pass (SP)
SP是人力部設置的給中等技能外籍員工 (如技術人員) 提供的工作準證。
誰有資格申請:
每月固定工資至少為2400新幣 (每年的要求可能會有變動)。薪水應該反映工作經驗。年齡更大、更有經驗的申請人需要更高的薪水才能符合資格。
擁有學位或文憑。技術證書也可能會被接受,比如為合格的技術人員或專家提供的課程。該認證需要至少一年的全日制學習。
有相關工作經驗。
持卡人每月的固定工資至少為6,000元,他們的配偶和子女就有資格獲得家屬准證。
僱主可與S Pass一併遞交申請,或在之後另行遞交申請。
Employment Pass (EP)
EP是政府為吸引更多外籍的專業技術人才來新就業而簽發的工作準證,也是新加坡人力部頒發的等級最高的工作準證。
誰有資格申請:
從事管理、執行或專門的工作。
每月獲得至少3900新幣的固定工資(年齡較大、更有經驗的候選人需要更高的薪水)。
具備可接受的資格,通常是良好的大學學位、專業資格或專業技能。
如果你是在新加坡沒有註冊辦事處的海外僱主:
你需要找一個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作為當地的擔保人並代表你申請。
當地擔保人必須提交申請。
EP持有人(主申請)可隨之申請家屬准證。
申請者的准證成功批准後,將會獲得1-2年的居留權,到期之前可以續簽。工作滿6個月之後就可以開始申請PR。因為EP都是公司作為擔保人,所以一旦你轉換工作,那麼你的EP會被取消,你必須從新東家取得新的EP才能得以繼續工作。
Dependent Pass(DP)
符合資格的EP或SP持有人可以通過辦理家屬准證帶某些家庭成員來新加坡。
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為你的家人申請家屬准證:
持有EP或SP准證。
每月最低固定工資為6,000新幣。這是基於你的工資,而不是你的家庭收入總和。
由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通常是僱主)贊助。
你可以為以下家庭成員辦理通行證:
合法結婚的配偶。
21歲以下未婚兒童,包括合法收養的兒童。
Long Term Visit Pass (LTVP)
如果你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為你的家人申請長期准證:
持有EP或SP准證。
每月最低固定工資為$6,000。這是基於你的工資,而不是你的家庭收入總和。
由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通常是僱主)贊助。
你可以為以下家庭成員辦理通行證:
法定配偶。
21歲以上未婚殘疾兒童。
21歲以下未婚的繼子女。
父母——僅適用於每月固定收入至少1.2萬新幣的家庭。
The Letter of Consent (LOC)
同意書 (LOC) 是允許合格的家屬准證、長期准證持有者在新加坡的工作證明。
長期准證或家屬准證必須有效至少3個月,並且你必須有一個新加坡僱主提供的工作機會。
僱主或其委任的職業介紹人可申請同意書。只有在僱主收到LOC後,你才能開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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