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酒後失足墜落走道頂蓋 阿叔大難不死

2022/01/14   •   2349閱
53歲阿叔疑酒後失足,從高樓墜落,意外落在有蓋走道頂蓋上,大難不死,重傷入院。事故發生在宏茂橋3道,警方介入調查,並逮捕涉事男子,涉及精神健康法令。事故現場有居民目擊爭執後才聽到巨響,提醒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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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歲阿叔疑酒後失足,聲稱要上廁所卻從高樓墜下,落在有蓋走道頂蓋上,大難不死,重傷入院。

這起事故發生在前天(1月12日)下午約4時05分,地點在宏茂橋3道第235座的組屋。

《新明日報》接獲熱心讀者撥24小時熱線通報,指在上述地點發生墜樓案,警方與民防部隊已趕到現場。

記者抵達時,傷者已送院,民防人員與警方也已撤離。附近居民受訪時都說見過傷者,指他經常和友人聚集在組屋亭子裡喝酒。

住在二樓的居民馬林達(59歲,家庭主婦)說,事發幾分鐘前,聽見組屋外邊傳來吵架聲,不久後就聽到巨響,以為有人高樓拋物,沒想到竟是有人墜樓。

三樓居民蘇菲(15歲,學生)則透露,當時她在房間裡溫習功課,突然聽到「碰」的一聲,以為是附近工地傳來的聲音,直到她後來聽到救護車鳴笛,才知道有人受傷。

腳部受傷 留很多血

「我看見兩名男子在二樓的頂蓋上,其中一人躺在那邊痛苦呻吟,腳部受傷,留了很多血。另一男子則查看傷者情況,並撥電叫救護車。」

記者輾轉聯繫事發前與傷者喝酒的友人巴拉(64歲,退休人士),他受訪時否認傷者出事前曾發生爭執,稱當時他們說話比較大聲,指傷者後來嚷說要去上廁所,卻不知何故會從高樓墜下。

警方受詢時表示,一名53歲男子在清醒的情況下送院,男子之後在精神健康法令(Mental Health(Care and Treatment)Act)下被逮捕。

民防部隊發言人則證實將一名男子送往陳篤生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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