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5日訊)40歲私召車司機趁女乘客睡著,非禮她胸部,今天(5日)判監7個月。
《8視界》報道,被告Kong Siong Loong面對一項非禮罪,指他用左手中指和食指觸摸25歲女乘客右胸的右邊。
案經審訊,法官認為受害者證詞非常可信,控方提出充足證據,早前裁決被告罪成,今天判監。法官批准被告8月2日開始服刑。
法官下判說,受害者當時坐在前座,並在車上睡覺,被告趁她睡著時非禮她,與受害者有肌膚接觸。
法官指,被告是公共運輸從業員,他的行為必須受到嚴懲。
己婚被告案發時是私召車司機,通過「拼車」手機應用Ryde提供乘車服務。
根據控方的證據,2019年6月9日凌晨3點20分,受害者通過「拼車」Ryde叫私召車。
被告不久後來載受害者,受害者坐在駕駛座旁的乘客座位。當時后座己有兩名乘客,被告先載他們到義順,然後載受害者去盛港。
被告辯稱「有東西掉了」
受害者在車上睡著,後來感覺右胸皮膚冰冷,便醒了過來,發現被告左手的手指觸碰她的右胸。她瞪著被告,被告縮回手臂,聲稱「有東西掉了」。
凌晨大約4點多,受害者下車後,立刻使用Telegram發訊息,把遭非禮事告訴她當時的男朋友,並且發簡訊告訴朋友,她也通過面薄向Ryde投訴,並在面簿上載帖文。受害者最後報警。
被告否認非禮,根據被告的說法,他在開車時,女郎的頭髮撓他的左臂,他當時用右手撥開她的頭髮。他稱即使他意外觸碰受害者,也不可能碰到胸部。
控方促判監8到9個月,控方指,被告有預謀幹案,他故意走遠路,先載其他乘客去義順,再載受害者回家。此外,被告觸摸受害者胸部,那是私密部位。
Sinnadurai律師求判罰款不超過4000元(約1萬2400令吉),律師求情說,被告觸碰部位是在右胸上面靠近肩膀,嚴格來說並不屬於胸部部位,因此不能算是私密部位。
律師說,被告觸碰的面積很小,而且他只是用兩隻手指短暫觸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