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芽籠14巷街道。(劉慶成攝)
(新加坡2日訊)男子設下「開妓院」騙局,找來三名投資者入股,謊稱需要資金申請營業准證,兩年多內颳走7萬5000元(約22萬8600令吉)。
根據國家法院判詞,被告鄭俊陽面對八項欺騙和六項偽造文件的控狀,不認罪的他經審訊被判罪成和坐牢30個月。被告不服所判,對罪成和刑罰都提出上訴。
審訊內容揭露,被告與受害人之一楊錦輝是認識了七八年的好朋友。2012年間,被告告訴楊錦輝,他已向當局申請經營執照,打算在芽籠開妓院,但需要有人投資生意。
楊錦輝覺得妓院生意有利可圖,於是找來另兩名朋友唐家興和陳義一起投資被告的妓院。他們與被告商討後決定,楊錦輝、陳義與被告各持30%股份,唐家興則持10%股份。
在接下來的兩年多內,被告編造各種謊話,向三名受害人索討錢財,後者以為這些錢是為申請妓院執照而須支付給當局的。例如,被告會騙說警方掃黃組要求他馬上支付定金。為了說服受害人,被告甚至帶他們到芽籠14巷「視察」即將用作開設妓院的單位。
被告也謊稱,當局要求他在等候妓院執照批准期間不准工作,他因此沒有收入,須向受害人討錢。三名受害人每個月各給他幾千元,兩年多內一共被騙走7萬5000元。楊錦輝也把一支手錶和一枚玉戒子交給被告。
直至2015年2月,所謂的妓院執照遲遲沒拿到,被告也無法被聯絡上,三名受害人終於報警,揭發被告的騙局。 (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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