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被判藐視法庭罪的范國瀚,在推特分享獲得已故總理李光耀之子,也是現任總理李顯龍弟弟李顯揚的襄助,為他負擔上訴的兩萬元抵押金費用。
5月22日,他分享里律師告知他到最高法院上訴需繳兩萬元的抵押金,如果上訴失敗,這筆抵押金也拿不回,「正義也不便宜啊!」(Justice is not cheap!)

不過,在後續的貼文,范國瀚又透露,李顯揚聯繫他伸出援手,為他負擔兩萬元的抵押金費用,「我很感謝他的慷慨相助。」

在上月29日,社運份子范國瀚和民主黨黨要陳兩裕,因藐視法庭罪雙雙被判罰款5000元,或以坐牢一周取代。
兩人選擇坐牢,但要求展期服刑,期間準備上訴至最高法院。
范國瀚是在去年4月,於臉書的貼文稱,馬來西亞法庭處理政治個案比新加坡司法更獨立,而被總檢察署指控藐視法庭。有關貼文也轉載新聞:「《當今大馬》挑戰反假新聞法違憲」。
隨後,陳兩裕在臉書為范國瀚抱不平,指出總檢察署的舉措,更加證實范國瀚的批評所言不虛。結果也同樣被控藐視法庭罪。
2016年司法(保護)法令自2017年10月生效,范國瀚和陳兩裕兩人,成為該法令生效以來首兩位被指控藐視法庭的個案。被判藐視法庭罪者,可被罰款最高10萬新元,或監禁三年,或兩者兼施。
案件回顧:
范國瀚在2018年4月,於臉書的貼文稱,「馬來西亞法庭處理政治個案比新加坡司法更獨立」,而被總檢察署指控藐視法庭。有關貼文也轉載新聞:「《當今大馬》挑戰反假新聞法違憲」。
隨後,新加坡民主黨黨要陳兩裕於5月6日,在臉書為范國瀚抱不平,指出總檢察署的舉措,更加證實范國瀚的批評所言不虛。結果也同樣被控藐視法庭罪。

2016年司法(保護)法令自2017年10月生效,上述兩人也「搶了頭香」,成為該法令生效以來首兩位被指控藐視法庭的個案。
## 事實上,這也不是李顯揚第一次為「異議人士」伸出援手。 ##
早前,本地時評人梁實軒反訴李顯龍總理濫用法庭程序,並向總理索討「名譽損害」的賠償。

當時他透露,總理弟弟李顯揚也資助了其官司辯護基金,《網絡公民》也向李顯揚證實此事,惟後者不透露捐款數額。
最後大家覺得,李顯揚這次的做法是為了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