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國輝通過代表律師在庭上表明打算認罪。
(新加坡28日訊)13人為慶生在公寓內非法群聚,身為屋主的曹國輝日前被控後,昨日通過代表律師表明打算認罪。他將在5月25日回到國家法院。同時被控的訪客林志強也通過律師表明要認罪,他的案件展期至5月18日過堂。
曹國輝(53歲)和林志強(50歲)各面對一項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的罪名,指他們在去年10月2日晚上9時至10月3日凌晨1時,在曹國輝位於布萊德路一帶麗施路(Daisy Road)的公寓內與另外11人非法群聚。
當時新加坡處於解封第二階段,條例僅允許屋主接待最多五名訪客。
13人的合照在去年12月曝光後引起關注,國家發展部隨即展開調查。
除了被控的兩人,其他11人已經各被罰300元(約900令吉)。他們是藝人徐鳴傑、包勛評、田銘耀、陳欣淇、姚懿珊、易佳憓以及電台DJ周取賢;其餘4人是陳俊川、王志國、陸淑儀以及王春偉。
建設局早前的文告指出,當局在決定是否提控上庭還是以罰款銷案取代時,會考慮個別涉案者觸犯條規的責任有多大。
林志強被指明知人數會超出社交聚會允許的頂限,還邀請3人參加,而曹國輝是屋主,卻接待超額訪客。
根據法令,初犯一旦罪成可面對最高1萬元(3萬令吉)罰款,坐牢不超過6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