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安全約束裝置(即兒童汽車安全座椅)能有效降低幼童在交通事故中遭受嚴重傷害的風險。在新加坡,所有駕駛員必須使用經批准的兒童安全約束裝置,妥善固定身高低於1.35米且乘坐在機動車內的兒童,否則即屬違法。
交通警察部隊(TP)會定期檢討本地的兒童安全約束標準,確保其與時俱進,並符合國際公認標準及行業發展趨勢。在完成最新一輪檢討後,TP將更新獲批准的兒童安全約束標準清單,主要變更如下:
即日起,歐洲標準ECE R129將被納入獲批准的兒童安全約束標準。該標準已通過嚴格測試,並符合國際要求。
英國標準B.S. 3254: Part 2: 1988、B.S. AU 202a: 1988或B.S. AU 185: 1983,以及日本標準JIS D0401-1990,將於2031年1月1日起不再列為獲批准標準。這些標準因技術與行業不斷進步,已逐漸被更新的標準(如ECE R129)所取代。儘管目前仍符合這些標準的兒童安全座椅仍可安全使用,但警方呼籲駕駛者逐步更換至新標準,並給予至2030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進行更換。
請參閱下表,了解新加坡最新獲批准的兒童安全約束標準清單。

過去十年內製造的大多數兒童安全座椅,應已符合更新後的標準清單。駕駛者可通過多種方式確認所用兒童安全座椅是否符合批准標準,例如查看座椅上是否貼有標明標準的標籤(可參見附件範例)、向零售商查詢,或查閱製造商提供的產品信息。
[1]:獲批准的兒童安全約束標準已載入《2024年道路交通(批准安全帶)通告》。
附件 - 常見問題解答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6月13日,下午5時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