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客陳永新(左)被判罰款2500新元。右圖為事發地點,位於芽籠40巷的麗春園公寓。(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公寓女屋主質疑男租客在房裡煮東西,與對方起爭執,互飆粗話,女屋主拿刀對著租客大喊,租客則拿殺蟲劑噴她的臉。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永新(44歲,譯音)昨早承認一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被罰款2500元。
庭上揭露,事件於2024年7月27日,在芽籠40巷的麗春園公寓單位內發生。女受害者(51歲)是單位屋主,被告是她的租客。
根據案情,事發時女屋主質問被告是否在房裡煮東西,雙方隨後起口角又互飆粗話,女屋主還問被告是否要打架。
女屋主過後從廚房拿出刀子對著被告叫喊,被告則從房裡拿出殺蟲劑。
雙方爭執期間,女屋主雖然一度把刀放下,但被告又觸怒了女屋主,女屋主於是再次拿起刀子追被告。
女屋主的兒子叫兩人停下,但雙方過後又再次起衝突,被告最終用殺蟲劑噴向女屋主的臉部。
控方指出,被告過去曾有蓄意傷人、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前科。
被告的律師代他求情時說,雖然被告有前科,但已是10年前的事,被告這10年來都沒有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