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埔寨太子集團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志。
(新加坡訊)柬埔寨太子集團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志涉嫌洗錢和偽造文件,新加坡警方查封他在新加坡的6處房產和金融資產總值1億5000萬新元。
警方昨日發表文告透露,警方周四(30日)在新加坡全島多地展開執法行動,追查有關太子集團創辦人陳志及其同夥涉嫌洗錢和偽造的罪行。
2024年,警方從可疑交易報告辦公室(簡稱STRO)獲得有關陳志及其同夥的金融情報。由於他們的犯罪活動據稱在海外進行,當局展開調查,並與外國夥伴合作,以獲取資訊和協助,加上當局根據美國和英國在本月14日發布的文告中獲取了更多信息,並與反洗錢案件協調與合作網絡(簡稱AC3N)的成員機構合作,得以進一步推進調查。
行動中,共有6處房產以及各類金融資產,包括銀行戶頭、證券帳戶和現金,全部總值1億5000萬新元都被警方查封和發出禁止處置令。其他資產包括一艘遊艇、11輛汽車和多瓶酒,也被發出禁止處置令。
金融管理局周五表示,正在透過反洗黑錢案件協調與合作網絡與警方密切合作,跟進涉及太子控股集團的案件。
當局指出,自2022年起就有金融機構提交可疑交易報告。許多金融機構也採取風險緩解措施,例如關閉可疑帳戶。這避免了更多資金留在我們的金融領域。
該局將繼續與警方密切合作,並將對與該案件相關的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審查。
新加商業事務局局長周祥泰表示,此案涉及一個複雜又大規模的跨國詐騙網絡,他們利用多個司法管轄區的電子和金融基礎設施犯案。
他指出,這些犯罪活動跨越多個國家,證人、物證和資產已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得到保護。
「我們將繼續與外國執法當局、金融情報機構和本地合作夥伴合作,打擊此類有組織的犯罪團伙和洗錢網絡。」
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罰款50萬新元,或者兩者兼施;以欺詐為目的的偽造罪,可被判坐牢10年和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