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因在情人丈夫攀上汽車引擎蓋後,仍選擇駕車狂飆逃離,被法官裁定構成「魯莽危及人命」行為,於3月10日(周二)被判有罪。
50歲的新加坡籍男子謝孝海(Chia Hiok Seah)於2024年6月29日凌晨,在勝安(Sengkang)一處多層停車場內,與一名已婚女子裸身共處車內。就在兩人正親密交談、未著寸縷之際,女子的丈夫——Goh Yong Sern先生突然現身於278座Compassvale Bow停車場。
檢方指出,Goh嘗試打開車門未果,便直接攀上引擎蓋,意圖阻止二人離開。然而,謝孝海非但沒有停車溝通、撥打電話求助,反而在確認車門已鎖、手機在手、周圍為住宅區的情況下,毅然踩下油門,載著Goh一路疾馳出停車場。
主審法官王鸞姿(District Judge Ong Luan Tze)在判決中表示:「我理解他們急於脫身的心情,但這絕不意味著可以為所欲為。」她指出,車門緊閉、手機可用、喇叭可鳴,謝某完全有更安全的應對方式,卻選擇最危險的「車頂逃亡」策略。
「他們沒有嘗試任何緩衝措施,第一反應竟是——開車跑路,而受害者正趴在引擎蓋上。」法官強調,「我無法接受這種未經任何嘗試、直接將人置於生死邊緣的應對方式。」
據檢方提供的視頻證據顯示,Goh在引擎蓋上奮力拍打擋風玻璃,高喊:「你死定了!」最終因劇烈顛簸跌落,造成面部撕裂傷與多處擦傷。
謝某在庭上辯稱,自己因恐懼Goh的「怪異性格」而慌亂失措。他回憶,當時Goh怒目圓睜、面容通紅,仿佛「要殺人滅口」,而自己與情人衣不蔽體,擋風玻璃是唯一屏障。「若他撞破玻璃,後果不堪設想。」
他還提交了2023年6月至2024年3月間與Goh的全部WhatsApp聊天記錄,試圖證明自己長期受其言語壓迫。但法官指出,這些對話中Goh態度冷靜、言辭雖刺卻無暴力,且在事發視頻中,謝某本人駕車時神情鎮定,甚至在Goh怒斥時還反諷其「不幫女人拿行李」。
「他根本不是害怕,而是不願面對。」法官直言,「他不是在逃命,是在逃避責任。」
此外,謝某還因在公共停車場裸身現身,被另控「公共場合裸露」罪。
根據判決,謝某可能面臨最高一年監禁、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裸露罪則可能加處三個月監禁、2000新元罰款。
他將於4月6日重返法庭,接受量刑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