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車手怒懟司機並連擊兩拳,當著兒子面將其打傷,最終被判入獄三周

2026/03/31   •   489閱
一名摩托車手因超車失敗怒砸司機面部,兩次拳擊竟換來三周監禁!事件發生在義順單行道,從豎中指到暴力出擊,背後是路權之爭與情緒失控的代價。受害者面部瘀傷請病假,法庭直指其漠視他人路權。這不僅是拳擊的後果,更是每個駕駛者都該警惕的『路怒』警示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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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摩托車手在義順因一次近乎碰撞的事件,憤怒拳擊司機面部兩次,最終被判處入獄三周。

據《新明日報》報道,事件發生於2023年8月8日下午4點55分,地點位於義順22街。

摩托車手險些撞車後,向司機豎起中指

當時,49歲的司機正駕駛車輛行駛在單行道上,后座載著兒子。當車輛減速通過減速帶時,後方的摩托車手——38歲的穆罕默德·法漢·李·賓·扎伊納爾·阿比丁——迅速嘗試從右側超車。

他試圖在汽車與中央隔離帶之間的狹窄縫隙中穿行,結果雙方緊急剎車,才避免了正面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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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Google Maps

超車失敗後,摩托車手情緒爆發,對司機破口大罵,甚至當面豎起中指,表達強烈不滿。

司機拍照報警,遭摩托車手當面拳擊

隨後,雙方將車駛入義順22街292座的停車場。司機下車拍攝摩托車手的照片,準備作為證據,隨後返回車內撥打了報警電話。

摩托車手見狀,上前質問。當得知警察即將到場,他怒火中燒,竟直接揮拳,連續兩次重重擊中司機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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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院文件,via《新明日報》

受害者為避免衝突升級,迅速離開現場。事後他出現面部疼痛與瘀傷,不得不請三天病假接受治療。

檢方指出:摩托車手本無超車空間,卻執意挑釁

3月27日,摩托車手在法庭上承認一項「故意造成傷害」罪名。

檢方強調,事發路段空間狹窄,前方已標有中央分隔線,摩托車手根本沒有足夠空間進行超車。即便如此,他仍指責司機「不肯讓道」,並升級為暴力攻擊。

檢方指出,此次事件根源在於摩托車手對他人路權的漠視——即便在得知警方已到場的情況下,仍選擇動手,行為極其衝動。

綜合考量各項情節後,法官判處被告入獄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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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由《新明日報》法院文件及Canva上的verdateo綜合改編,僅作 illustration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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