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指鄰居的柯基犬突然從電梯衝向阿叔吠,阿叔嚇壞往後跌倒撞傷頭部,導致腦損無法自理,隨後過世,阿叔女兒代他起訴鄰居索賠,但鄰居否認指控,稱狗沒吠也沒撲向阿叔。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判詞,起訴人是陳克飛,訴訟案於去年11月25日開審,他卻不幸在今年3月7日離世。
女兒作為遺產管理人,代替父親成為本案的起訴人。
答辯人則是狗主龍凱俊,他與陳克飛是同住一樓層的公寓鄰居,使用同一部電梯出入。
這起事件發生在2019年3月21日。當時龍凱俊要遛狗,用了4英尺(約1.22米)長的狗繩,牽著柯基出門,並且將狗繩限制在1英尺(約30公分)長的距離。

(示意圖)
與此同時,陳克飛在停車場等電梯。根據電眼畫面截圖可見,他一開始沒看著電梯的方向,當電梯門打開時,柯基犬就先走了出來。
接著,陳克飛轉頭看向電梯,柯基犬的前腳抬起,靠後腳站立,龍凱俊仍拉緊狗繩。陳克飛這時抬起雙手和右腳閃避,隨之往後摔倒。
起訴人指柯基犬突然衝出電梯,撲向陳克飛又衝著他吠。龍凱俊則指柯基犬只是在走出電梯時轉向陳克飛的方向,但他隨即拉扯牽繩制止,導致它前腳離地,身子立了起來。在見到陳克飛摔倒後,他立刻上前協助,並陪同陳克飛前往醫院。
陳克飛送院後被診斷創傷性腦損傷,在事故後生活無法自理,須要他人的協助,他也無法出庭供證。(人名音譯)
訴方指鄰居違例養狗
法官:公寓未規定犬種
鄰居也被指飼養的柯基犬不屬於「小型犬種」,違反公寓條例,但法官指在新加坡沒有關於「小型犬」的統一指南或分類標準。
法官指出,新加坡並未對犬類進行大小分類,但訴方希望把建屋局的規定也套用在公寓上。根據建屋局規定,住戶只允許飼養62種犬類,當中不包括柯基犬。
不過法官認為,公寓並非組屋,因此並不屬於管制公寓寵物飼養的「有關當局」。由於無法找到「小型犬」或「有關當局」的定義,因此法官認為龍凱俊並未違反公寓條規。
柯基犬被指具攻擊性
法官:專家未見過涉事犬
訴方找來專家指柯基犬一般具有攻擊性,但法官指該專家卻從未見過鄰居的柯基犬,反而是鄰居能證明他的柯基犬一般上性情溫順。
法官指,訴方單靠一名犬類行為專家來供證,指柯基犬天生是個具攻擊性的狗。
法官認為,專家的供詞並沒有帶來多大的幫助,因為他根本沒有見過或觀察過涉事的柯基犬。
反之,龍凱俊的柯基犬獸醫證實,雖然它有因為不同環境條件和刺激而改變的可能,但它平時性情溫馴。這隻柯基犬還通過性情測試,有資格成為治療犬組織的成員。
法官不認為鄰居疏忽
俗語說「會吠的狗不咬人」,法官不認為鄰居疏於看管柯基犬,裁定訴方敗訴。
針對柯基犬是否有吠叫,雙方各持己見,但法官指,俗語說「會吠的狗不咬人」,因此不認為僅憑狗吠就能判定龍凱俊疏於管制柯基犬。
法官認為,訴方沒能證明柯基犬是個具攻擊性的狗,也無法證明當時柯基犬撲向陳克飛或朝陳克飛吠,龍凱俊卻能證明自己確保狗繩短且在處理柯基犬時已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
法官說,雖然他同情陳克飛家人的處境,但因證據不足,只能駁回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