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明川帶著5人圍堵受害人,還逼他喝尿。(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男子通過買賣銀行戶頭賺佣金,在「買下」一人的銀行戶頭後,不知對方的銀行戶頭被凍結,還以為他私吞贓款,竟逼他喝尿和拿尿淋頭。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明川(28歲)共面對3項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一項恐嚇罪和一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罪行,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判他坐牢4個月8周以及罰款300新元。
調查揭露,被告於2021年底結識一名叫Derrick的男子,並且幫他找願意「讓出」銀行戶頭的人。
被告每交給Derrick一個銀行戶頭,就能獲得800新元到1000新元不等的酬勞,被告會把500新元交給「賣家」,餘款入自己口袋。
2022年,受害人(25歲)告訴被告的友人張偉傑(26歲),說自己想賺快錢,張偉傑便為他牽線。
2022年3月,張偉傑帶著受害人到網吧與被告會面,被告便引導受害人上網登記公司,開了一個公司的銀行戶頭。
隔月,受害人的父親看到銀行寄來的帳單,發現戶頭收到大筆來歷不明的款項,質問後帶他到銀行,並在銀行職員的建議下報警處理。
警方介入後,發現銀行戶頭裡仍有約2萬5719新元,並曾接收超過14萬新元的款項,之後凍結了該戶頭。
被告當時並不知道這個銀行戶頭遭凍結,以為受害人關掉了戶頭,私吞裡面的錢,因此帶著張偉傑和另外4人到受害人家組屋底層圍堵他。
為了逼受害人還錢,6人輪流在一個1.5升的瓶子裡撒尿,讓受害人把尿喝了。為了不惹事,受害人妥協,但喝到剩四分之一時,張偉傑又讓他把剩餘的尿液從頭淋下。
案情揭露,被告並沒有把佣金分給受害人和張偉傑,而是花在夜店和喝酒上。(人名音譯)
友人代還800元 被告仍不罷休
受害人曾向友人求助,友人也幫他還了800新元。
在被迫喝尿前,受害人曾告訴張偉傑會找朋友幫忙,也會打工賺錢來慢慢還被凍結的款項。
不料,等待友人轉帳時,張偉傑朝受害人揮拳,但受害人因擔心自己的安危不敢還手。
受害人的友人在得知情況後,幫忙先還800新元,但被告等人卻沒因此罷休,仍想方設法逼迫受害人還錢,最後決定逼他喝尿。
被告雖然當時用手機錄像和拍照,但後來都刪除了。
逼喝尿還拍片羞辱 法官:應受強烈譴責
控方指被告的行為極具侮辱性,法官下判時指被告應受「強烈譴責」。
控方判刑陳詞中,指被告帶著5人在受害人住家圍堵他,讓他喝下4個成年男子的尿液,還要他把尿液淋在頭上,甚至掏出手機拍下視頻和照片,舉止極具侮辱性。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說,雖然被告拍下視頻和照片,但他後來都刪了,也沒有轉發,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等人的行為應被「強烈譴責」,他們也必須接受適當且嚴厲的刑罰,以體現社會無法容忍欺凌和極端羞辱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