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法立雖不認罪,經七天審訊後,法官依舊判他罪成。
(新加坡31日訊)「服役人員被推入井溺斃案」;一級准尉法立唆使他人將22歲的郭儼進推入12米深泵井,法官今早判他罪成。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去年5月13日晚上9時許,22歲郭儼進中士在大士景消防局慶祝即將結束國民服役時,被同僚推入用來訓練的泵井,當場不幸溺斃。
五名民防部隊人員事後被控,其中一級准尉法立(35歲)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案發時唆使上士長努爾法特瓦(34歲)做出魯莽行為,把郭儼進推入12米深的泵井裡,導致後者喪命。
法立不認罪,經七天審訊後,法官今早判他罪成,案件展延至11月20日下判。
其他四名被控的民防部隊人員,包括消防隊長鍾志文中尉(38歲)、副隊長納詹一級高級准尉(41歲)、上士長法特瓦(34歲)和上士長阿迪哈扎里(33歲)。
其中,法特瓦早前承認魯莽行為導致他人死亡,去年10月被判監12個月又四周,而阿迪哈扎里也在去年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判坐牢一個月。鍾志文和納詹皆不認罪,案件還在審理當中。